中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路径选择
2022年07月14日 09:3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7月14日第2448期 作者:李慧明

  全球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当前威胁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严峻挑战。中国要推进“双碳”目标,除了异常艰巨的国内行动外,必须立足现实,以更积极的姿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研判中国面临的诸多挑战,加强系统应对。

  进入追求碳中和目标的新阶段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六次评估报告显示,如果全球变暖在未来几十年或更晚的时间内超过1.5℃,有些影响将是不可逆转的。要实现全球温升控制在1.5℃以内的目标,全球的二氧化碳排放要在2050年达到净零。

  气候变化的严峻性推动国际社会提高行动力度。2015年《巴黎协定》正式确定了温升控制2℃并为1.5℃努力的全球气候治理目标,之后全球逐渐形成了一股净零排放(或碳中和)的潮流。2017年瑞典正式明确提出到2045年实现净零排放,并进行了国家立法,成为世界第一个立法确立净零目标的国家。随后,英国和欧盟都分别通过相应法律保障净零排放和碳中和方案。2020年9月中国做出重大承诺,要在2060年前达到碳中和。在欧盟和中国等全球气候治理关键行为体的推动下,南非、日本、韩国和加拿大等国都做出了净零目标宣示。2021年1月,美国拜登政府上台之后,确认美国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这表明,面对气候变化日益严峻的影响,国际社会正在重拾积极应对危机的决心和意志,推动全球碳中和目标实现已经成为当前全球气候治理的共识和潮流,全球气候治理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中国面临的三重挑战

  第一,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碳排放国,中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自身碳中和目标的推进程度。从全球气候变化的全面影响和全球气候治理对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方位影响来看,实现碳中和需要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系统性变革,推进碳中和目标的实现需要国家的各个系统进行完全不同以往的调整与改革。中国正在面临经济社会发展转型与快速减排的双重难题。一方面,中国有着巨大的碳排放总量,并仍然是“一煤独大”的能源结构;另一方面,中国的减排时间较短,从碳达峰到碳中和只有发达国家的一半时间,这将使中国既面临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也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减排压力。如何化解二者的矛盾,在确保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并推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中国制定清晰坚定的气候大战略。

  第二,美欧发达国家对中国的限制,影响中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广度与深度。随着中国的快速崛起,从国际战略全局来看,中国与美欧之间的战略竞争正在加剧,尤其是美国越来越把中国当做主要竞争对手。但同时,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又需要各国通力合作,很大程度上美欧需要中国的积极“配合”。当前,中国与世界经济之间已经形成深度相互依赖,中美(西方)之间不可能真正“脱钩”,全球化的发展还存在诸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推动因素,中国无疑仍然是全球性国际分工、国际贸易、国际产业链和供应链之中的关键行为体,美欧在很多方面也需要中国的积极参与。就此而言,当下中国积极参与并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全球正在推进的绿色新政;而对美欧而言,既需要与中国保持积极合作,又有不断防范和打压中国,尤其是利用其在低碳技术、碳关税、国际投资等方面的优势地位遏制中国。这种态势很大程度上影响并限制了中国对全球气候治理的深度参与以及相关国际规则制定权的提升。

  第三,全球经济复苏的巨大压力与传统安全挑战强势回归相互交织,干扰了中国参与并引领全球气候治理的理念贯彻与行动实践。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关注,使得许多国家把更多资源和精力投入保障民生和就业等紧急难题,从而使经济复苏的压力空前加大,延缓了全球低碳转型进程。与此同时,国际战争与冲突导致传统安全议题强势回归,现实主义政治无疑将进一步削弱全球治理议程,严重冲击全球气候治理协议的实施,使得本已严重的赤字进一步加剧。国际秩序的这种短暂和局部失序削弱了各国的共同命运感,加剧了国际紧张局势,使得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倡导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政治基础受到影响,中国正在推进的一些国际合作行动也将受到很大干扰。

  中国应对挑战的路径选择

  在国内大局上,增强战略定力,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既为中国的高质量发展开辟道路,也为积极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奠定坚实基础。中国推进“双碳”目标是把中国的内在发展需要与维护人类共同利益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的战略举措。为此,中国必须按照既定目标和已经确立的政策措施,持续推进能源转型和经济发展方式的变革,中国成功实现减排目标本身就是对全球气候治理的重大贡献,也提高了中国积极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增加了较强的国际信誉。

  在国际大局上,要继续加强多边主义和联合国的作用,坚持国际道义优先,做全球气候治理公正秩序的推动者、全球气候正义的维护者和气候治理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在当前国际秩序紊乱的背景下,无论是在全球能源转型领域,还是在低碳发展领域,国际公共产品更加趋于稀缺。中国要从国际稳定和国际道义的战略高度出发,坚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基于自身实际能力为世界提供切实的公共产品,比如通过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为沿线国家注入绿色发展动力,也可以通过气候治理领域的南南合作,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整体利益。同时,从维护全人类利益高度出发,立足气候治理的大局,主动加强与美欧在气候问题上的协调与合作,坚定维护《巴黎协定》确立的治理秩序,增加国际信任,利用中国自身的理念、担当与行动推动《巴黎协定》实施细则的有效落实。

  (作者系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环境政治研究所副所长)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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