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外交的中国担当:理念、原则与实践
2023年01月12日 10:0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1月12日第2571期 作者:李强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我们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定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倡导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中国气候外交是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气候变化领域的具体实践。中国气候外交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倡导和践行多边主义理念,坚持和维护气候外交的基本原则,在实践中积极发挥负责任大国的引领作用,不仅为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作出了重大贡献,而且向世界展示出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始终倡导和践行多边主义理念

  中国气候外交始终倡导和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理念以凝聚最大的全球共识和汇聚最广泛的国际合作。气候变化是当前最严峻的全球性问题,关系到全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没有任何国家可以置身事外。因此,多边主义合作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唯一正确道路。国家无论大小、贫富、强弱,都应该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建设并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真正的多边主义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而中国提出的全球气候治理的中国方案——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和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正是坚持以“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为核心的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必要前提。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中国“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核心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在气候外交中,中国历来主张并带头遵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以及联合国气候大会达成的一系列相关协议,努力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中国气候外交始终致力于推动构建和完善联合国主导的全球气候治理多边体系。自1992年以来,联合国主导的全球气候治理多边谈判一直是参与方最为广泛、气候相关议题设置最为全面、各方利益诉求表达最为充分和气候博弈最为激烈的国际舞台。在历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中国始终代表发展中国家的共同立场,以“七十七国集团+中国”的模式用“一个声音”表达和维护发展中国家合理的发展权益,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朝向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演进。同时,中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与各方沟通,寻求共识,以“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为达成全球气候协议及其实施细则作出了重要贡献,不断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向合作共赢的方向努力。

  始终坚持和维护气候外交的基本原则

  中国气候外交始终坚持公平原则是达成普遍性全球减排协议的必要前提。全球气候治理的目标是各国围绕温室气体减排,在不同的个体利益诉求基础之上寻求最大公约数,进而形成能吸引最广泛意义上的国家参与的全球减排协议。因此,温室气体减排份额分配越公平,国家的参与意愿就越强烈,参与的国家就越多。在全球气候谈判中,中国始终坚持捍卫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益和发展空间,主张温室气体减排协议要同时体现代际公平和代内公平,即发达国家必须为工业革命以来累积的历史排放和当前高额的总量排放与人均排放负责。因此,发达国家必须率先进行减排,而不应将发展中大国强制减排作为先决条件。

  中国气候外交始终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全球气候治理的基本条件。在全球气候谈判中,发达国家强调各国都有为应对气候变化而做出努力的“共同责任”,刻意回避其温室气体排放的历史责任,无视各国能力差异,淡化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区别责任”。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写入“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以来,历次气候大会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都围绕其展开了激烈交锋。以中国为首的发展中国家坚持认为,认可“共同责任”不等于抹杀“区别责任”,发达国家必须首先承担起应负责任,率先进行温室气体减排。在中国的积极努力下,“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正式写入《巴黎协定》,为其实现公平合理性提供了保障。

  中国气候外交始终坚持各自能力原则是承担应对气候变化责任的重要依据。各国国情不同,因而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亦不相同。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广大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小国,在资金、技术、防灾减灾等方面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均相对较弱。因此,在构建全球气候治理机制时,必须充分考虑各国国情能力差异。《京都议定书》之所以失败,就是因为“自上而下”的气候治理模式没有充分考虑和体现各自能力差异。在2015年的巴黎气候大会上,中国与其他国家一起,积极推动将各国自行确定和提交各自气候行动或目标的“国家自主贡献”模式写入《巴黎协定》,从而开启了更能体现各国国情和能力差异的“自下而上”的气候治理新模式。

  始终在实践中发挥负责任大国的引领作用

  中国郑重承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彰显大国责任意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坚持绿色低碳,推动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向世界郑重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双碳目标不仅意味着中国将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引领下经历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实现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发展模式的重大转型,而且意味着中国完成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转变时间仅为30年,这一时间比发达国家缩短了20—40年。

  中国不断提升国家自主贡献力度展现大国担当精神。国家自主贡献是各缔约方根据自身国情和发展阶段确定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2020年12月,习近平主席宣布进一步提升国家自主贡献力度:“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

  中国积极贡献国际公共产品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中国“坚定支持和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中国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积极为国际气候合作提供国际公共产品,充分展示了大国责任与担当。2017年中国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的建设意见》,对其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以及组织保障进行了全面阐释。2019年中国发起成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为绿色“一带一路”参与方积极打造政策对话与沟通、环境知识与信息、绿色技术交流与转让的合作平台。2021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76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将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后巴黎时代中国构建全球气候治理话语权研究”(18BGJ082)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教授)

责任编辑:张晶
二维码图标2.jpg
重点推荐
最新文章
图  片
视  频

友情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网站备案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146号 工信部:京ICP备11013869号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

总编辑邮箱:zzszbj@126.com 本网联系方式:010-858868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1号楼11-12层 邮编:100026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