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学中的共生理论
2024年03月14日 11:1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4年3月14日第2852期 作者:任晓

  在当今中国社会科学界,建构自主知识体系是一个热门话题,正在各种场合中得到讨论。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任何一种知识体系的建立,都需要提出和运用具有不同程度标识性的概念。“共生”概念经由社会科学特别是国际关系学的发现、运用乃至再发现,正在被确立为一个标识性的概念,从而为学术理论创新打开了一条新路。

  共生思想的源流

  对于一个概念的创生,常常很难追踪它的“诞生日”,因为这通常涉及一个过程,同时也是因为思想常常是相互影响、相互激荡的。共生思想也不例外,围绕共生思想而展开学术和理论探讨,是相对较为晚近之事,但就其创生而言,也常常被追溯至19世纪。

  1879年,德国植物学家德巴里(H.A. de Bary)证明了地衣是藻类和真菌的互利共生。后来“共生”作为生物学术语被广泛传播和接受,《辞海》也是从生物学角度给出其解释的。日本建筑师黑川纪章(Kisho Kurokawa)有一部代表作《共生思想》,该书初版于1987年,而其《新共生思想》作为《共生思想》一书的修改版,则出版于1996年。根据黑川纪章的说法,本来“共生”这个词,是他把佛教的“共存”和生物学的“共栖”重叠组合创造出来的概念。这一概念主要源自他本人在中学时代学习的椎尾先生的“共生佛教”,所以才会被人误解为是佛教思想的延伸。其实,共生思想包含佛教思想的同时,也是向世界各个领域扩展的新思想,还是克服现在向欧美社会一边倒的西方思想的新思想。对哲学和社会学家胡守钧先生来说,“共生”一词最初就在19世纪由德巴里观察到不同生物之间广泛存在着“互利”现象而提出的。在前人基础上,胡守钧及其合作者于1998年开始提出“社会共生”的概念和理论。他们认为,就其实质而言,社会共生就是指一定社会下人们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围绕各种资源和风险而建立起的相应的社会共生形态。社会共生论的要义则在于,社会由各个层面的共生系统所组成;和谐共生是在合理的范围内分享资源;社会进步在于改善人们之间的共生关系。

  此外,还有论者称,对普遍的共生关系的再发现既是对经验现象规律的揭示,也是一种有着深刻内涵的哲学视角,更是一种行动指南。又有观点认为,“共生”是一个复杂的意群,肇端于本体论和认识论领域的持续变革,且背后有着丰富的历史思想资源与之呼应。从东西方早期的自然哲学思想,到当代全球生态伦理、环境哲学对人与自然共生的探讨;从中国古典哲学的天人关系、黄老之学的道家精神,到西方社会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人与社会共生的探索、经济学和国际关系学对全球治理共生的拓展等,无不显示着“共生”“共存”作为元概念以回应世界性普遍问题的意义。

  如果把共生作为一种思想放在中国哲学中来看,那就更可以追溯到很早以前了。有一本叫作《和谐共生——中华思想原典笺评》(上海百家出版社2009年版)的著作称,中华文化中的“和谐共生”思想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2500年前的先秦时期对诸子百家思想的文字记载比较集中地反映在十个字的内涵中。这十个字即人、道、易、利、仁、义、诚、礼、智、学。不难看到,其中的每一个字都包含着颇为丰富的内涵,中华文化的本源就体现在这些字当中。

  共生理论的兴起

  2011年,时任上海国际关系学会秘书长的金应忠先生发表题为《国际社会的共生论——和平发展时代的国际关系理论》的论文,对于“共生”概念被引入中国的国际关系学,具有一定的标志性意义。之后,苏长和、任晓、袁胜育、蔡亮等上海学者都先后运用“共生”概念进行相关研究,陆续发表了多篇论文,国际关系学中的共生理论进入了创生发育期。

  一个概念一旦产生并得到运用,就具有了自主性,就好比当一个事物从母体中脱离后,就是相对独立、较为自主的了。“共生”一词的起源,其中固然有生物学的背景,但未必就一定是源起于生物学。当我们要用英语来表述汉语的“共生”概念时,“symbiosis”这个单词未必那么妥切,因为它未必能很好地传达出“共生”的社会科学意义。因此,当中文世界需要用英文来表达“共生”时,正在越来越多地使用汉语拼音“gongsheng”,正如“功夫”“太极”“阴阳”等需要用英语表达时采用的办法那样,我们同样需要从“共生”的原生意义上来进行解读和表述。“共生”概念及其理论生命力的大小,在于能否被人们不断地运用。从近些年的发展看,这一情形正在发生。

  任何思想都不能脱离时代,也是不可能脱离时代的。任何思想者都是在其生活的时代中思考的,体认到这一点很重要,对于中国的国际关系学者而言同样如此。正如他们的同时代人一样,国际关系学者也是在面对自身和世界的种种问题时努力思考,为寻找世界的脱困之道而殚精竭虑。

  长期以来,国际关系学多为西方国际关系主流理论所囿,思维陷入了停滞状态,这值得引起人们的注意。这里说到的西方主流理论,常被人习以为常地概括为“三大理论”或“三大主义”,大致上就是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人们好像只能围绕这三种“主义”提出问题和讨论问题,其结果就是思维到此为止了,能够做的就只是一些修修补补的工作而已。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发展之所以停滞,根本原因就在于思维的停滞和受限。

  在这种情形下,共生理论跳脱了出来,不属于“三大主义”中的任何一种。共生理论以世界的存在作为一种基本现实,为其本体论,即事物(无论物质的还是观念的)总是多元、多样的,而非一元的。这样的世界本体是经久乃至永恒的。从世界的这一本体出发,各行为主体的相处之道是什么呢?经过不断探索之后,国际关系学界提出了以共生审视世界的理论路径,并初步形成了国际关系学中一种新的理论及相应的理论流派。

  共生理论的要旨

  国际关系学中共生理论的要旨主要由以下六种要素组成。

  第一,世界是多样的。举凡历史、文化、宗教、风俗、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价值观念、发展水平等,在世界各个地区、各个国家之间无不是多种多样的。这种多样性是世界的本质特征,过去如此,今天亦然,未来仍将如此。

  第二,多样意味着差异。在世界各国之间,差异是普遍存在的,这是人类社会各部分之间的一个基本现实。同样,历史、文化、政治制度等无不如此。

  第三,差异不必是冲突之源,而可以是生生之源。差异普遍存在,事物之间存在不同,才能产生参照和激发的作用。相反,“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一旦一切都相同了,激发的力量也许就随之终止了,生生不息的动力源也就干涸了。

  第四,必须正确对待差异。对待普遍存在的差异时,如果采用消灭差异的办法,就会导致主体间的冲突乃至对抗。相反,尊重差异,敬畏差异,并且视差异为源头活水,那么差异就会成为活力之源、动力之源,这便是共生的重要意义。

  第五,共生超越共存。共存是必要的和基本的,但并不足够,还需要前进到共生。其中的差别在于,共生意味着在互动中相互激发、相互促进,从而实现相生相长、共同发展。

  第六,共生是世界的希望和未来之所在。人类必须摆脱导致冲突乃至对抗的思维方式,而代之以共生。共生的思维和存在方式若能逐步得到确立,必将助益明天的世界解决各类问题。

  (作者系复旦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教授)

责任编辑:崔博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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