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022年10月25日 09:5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10月25日第2515期 作者:权麟春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我们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守牢生态底线,着力解决生态环境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格局。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是前提

  新发展理念是一个有机整体,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平衡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绿色发展理念注重解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问题,是新发展理念的有机组成部分。没有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也就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生态环境系统的保护修复尽管面临诸多考验和挑战,但是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也是人与人之间关系和谐的根本性前提。

  绿色发展是符合我国国情、厚植发展优势的重大抉择,也是我们的发展和竞争优势。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人是大自然中的一员,与自然界中其他生物一样,都是平等的。因此,人必须走出“人类中心主义”的羁绊,低下“高贵的头颅”,不能以高高在上者自居。人既然不是大自然的“统治者”,也不是自然的“上帝”,就不能想方设法征服自然、破坏自然。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这个规律谁都无法打破。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人也不能有侥幸的心理和举动,而应自觉拥抱自然、融入自然,成为大自然的守护者,为自然守住安全边界和底线。

  人与自然不仅是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而且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有机系统观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要坚定不移地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把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与各个过程,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努力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生产生活环境。

  守牢生态环境底线是基础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便强调天人合一、尊重自然,“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守牢生态环境底线,建设生态文明,是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关乎人民福祉和民族未来。生态环境就是最大的民生,守牢生态环境底线,本身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而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础、社会和谐之根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和行动,要不断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注重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和谐共生,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绝对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要坚决摈弃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方式,坚决摈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做法,走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统一的绿色发展道路,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文明发展。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保护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动力源泉,是人类社会生活和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人因自然而生,对自然的伤害和破坏其实就是伤害人自己,要像保护我们的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我们的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尊重自然,要求人对自然怀有敬畏之心、感恩之心、报恩之心。要敬畏其他生物的生命和价值,生命对于任何物种都只有一次,而且具有独特价值。要深刻认识到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自然界的无私馈赠,就没有人类自身,人类要懂得感恩和报恩。自然界有其客观规律,人要顺应自然界的规律,按照客观规律行动。自然界包括人类在内是一个完整的有机生态系统,人类的活动要符合自身运动的内在规律,可以用法律制度和道德规范约束人的行为,把人类活动控制在自然能够承载的限度之内,以保护自然界的生态系统平衡,从而不断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

  恩格斯指出,“自然界不是存在着,而是生成着并消逝着”。守住自然生态的安全边界,是维持生态系统平衡的底线要求,也是人类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安全界限。遵循自在自然的内在规律,维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健康运行,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规定。人化自然打上了人的活动印记,但人的行为不能越界,生态安全界限不能被人为突破。否则,自然生态空间就会不断被挤压。人与自然的过度物质变换,是危及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的实质性问题。所以,我们要明确自然生态的安全边界,并以此对经济社会活动进行合理限定。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根本

  生态文明建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关乎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颠覆性变革,需要从理念和行动上予以彻底改变。全社会、全领域要大力节约、合理利用资源,狠抓水资源节约利用、狠抓节能减排以降低消耗、狠抓矿产资源节约利用、狠抓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要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促进节能低碳产业的发展。反对奢侈浪费和非理性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要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全社会形成合力,开展创建绿色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以及绿色出行等实际行动。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切实加快推进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的落实。

  生态文明建设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我国现已进入关键期和攻坚期。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心怀“国之大者”,自觉担当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源头防治、全社会共治的原则,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着力解决生态环境中的“疑难杂症”。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问题源头上系统修复和保护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整体推进,协同联动,构建综合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提升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系统质量。黄河流域要抓好上中游水土流失和荒漠化问题,强化下游河道和滩区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改善黄河流域的生态样貌。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我们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加大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力度,保护耕地,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农村污染防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行动,加强垃圾分类,使县城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逐年提高。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强化领导主体责任,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健全严惩重罚责任制,使生态环境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和妥善解决,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要把生态优势巩固好、提升好、利用好,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全体中国人民的“幸福不动产”与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提款机”。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新时代中华民族精神的传承发展与认同机制研究”(19BKS125)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贵州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两个结合”的地方实践推动高端智库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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