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益称“益”史实考论
2023年07月03日 10:1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7月3日第2682期 作者:徐新强

  孟康论《易》之兴云“伏羲为上古”。在传世文献中,上古是一段没有被文字直接记载的历史。因此,对上古人物的记述多经口耳历代递传,而对他们事迹的叙述更是多附益于神话,让人不得其实,让后人对这一时期的历史多有疑惑。但“传说之中亦往往有史实为之素地”,伯益也是传说中上古时期的重要人物,文献中对他的记载也十分零散。通过梳理这些零散文献并佐之于“益”之得名与治水之功、“琅琊之稻”与考古之稻、伯益之职与《山海经》之作辩证,似乎能发现上古大禹、伯益等形象真实存在的印迹。

  第一,“伯益”之名与其助禹平治水土有关。经典中说伯益为舜时虞官,职掌山川林泽及鸟兽事务。《尚书·舜典》云:“汝作朕虞”,即《周礼》所谓山虞、泽虞之官。同时,正史中所言其助禹治水也正与其所职掌山川脉理相关。文献中记载伯益在随禹治水过程做了许多有益于百姓与邦国的政绩,有些甚至直接影响到中华文明发展的进程,因此在禹执政后期,曾“以天下授益”,但益未受位,而是“让帝禹之子启”。伯益平治水土前或并不名“益”,《史记》说他初名“大费”,《舜典》中也是在陟升其为虞官时称之为“益”,“益”之得名或因其曾参与治水、教民种稻、始作井等功绩有关。

  《史记·秦本纪》载:“女华生大费,与禹平水土。已成,帝锡玄圭。……佐舜调驯鸟兽,鸟兽驯服,是为柏翳。”裴骃《索隐》云:“此则秦赵之祖,羸姓之先,一名伯翳,《尚书》谓之‘伯益’。《系本》《汉书》谓之‘伯益’是也。寻检《史记》上下诸文,伯翳与伯益是一人不疑。”由此可知“益”之名盖为后得。“益”,水溢之象,涨出、漫出之意,“益”为“溢”之初文。《说文解字》:“益,饶也。从水皿。水皿,益之意也。”益即为水溢之意,其后又衍生出富足、增加、美好等意。“伯益”之“伯”乃尊称,《说文解字》云:“伯,长也。”徐灏《说文解字注笺》云:“凡长之称,《曲礼》曰:‘五官之长曰伯。’《周礼·大宗伯》:‘九命作伯’,郑司农云:‘长诸侯为方伯是也。’”禹亦称“伯禹”。“伯”“益”二字是因史料中所记其治水、种稻、凿井等功绩与民有益而尊称之语,以文献中所记其功来观照《山海经》的著述及其内容,可进一步推证。

  第二,伯益始教民植稻。伯益在以其虞官之职参与治水的过程中,开始教民引水灌溉种稻。《史记·夏本纪》载:“令益予众庶稻,可种卑湿。”益是有记载的最早教民于低洼之处种植水稻之人,他作为舜之虞官掌管山泽,教民种稻亦是其本职。因此,实际的情形可能是,在治水间隙,伯益在考察山泽植被、收集食物的过程中,经常于低洼积水之处发现稻这种作物,久而久之便掌握了植稻的规律。而传为伯益所作的《山海经》中《海内经》也有关于水稻的记载:“都广之野,后稷葬焉。爰有膏菽、膏稻、膏黍、膏稷,百谷自生,冬夏播琴。”《史记》与《山海经》的记载可以互为支撑,由《史记》伯益教民种稻之说可以证伯益作《山海经》及《山海经》有关膏稻的记载,而由伯益作《山海经》亦可佐证伯益教民种稻之说。由考古发掘的成果来看,中国水稻出现的历史可以上溯至7000年前的长江中下游地区。而黄河中下游地区则在距今6000年前的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遗址中亦有零星发现,因而被认为是水稻的传播区。而距今4000多年的龙山文化中后期,与大禹治水、伯益教民种稻的时间契合,伯益教民种稻的可能性是极大的。伯益因功而封于费地,即秦汉琅琊之地。而闻名于后世的“琅琊之稻”即为此地所产,文献中虽然没有关于伯益与“琅琊之稻”直接关系的记载,但上文所说,可以将伯益教民种稻与“琅琊之稻”建立起源流的关联,后世“琅琊之稻”源头即为伯益于封地教民种所植之稻。

  第三,文献中记载伯益是中国凿井技术的开创者。《吕氏春秋》说:“伯益作井。”《经典释文》亦载:“《世本》云:‘化益作井。’宋衷云:‘化益,伯益也。’”关于伯益作井的说法,古人多有记述。伯益助禹治水的过程中,掘土挖石是必有之事,而在江河泽源近水之地向下挖掘,往往轻易就能发现水由地下汩汩而出,伯益等人第一次看到水由地而出一定会特别讶异,天上既未下雨,地上他水不通,四处皆无来水。或许因无法解释水的来处,曾一度成为崇拜迷信的对象。可是时间既久,这种情形越来越多,或许伯益最早想清楚地下水的来源问题,而渐渐推广至远离河湖滨岸的平原之地。因此,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说:“凿井技术为常时挖土的伯益所发明,最合逻辑。”凿井技术的发明,使先民摆脱了只能傍水而居的生活方式,也不必再迫近江河居住,避免雨季江河决溢的威胁,而使得他们可以到更广阔平原地带生活。《孟子》又说:“舜使益掌火,益烈山泽而焚之,禽兽逃匿。”伯益不但凿井掌水,而且还掌火烈山林,为先民开辟了广阔的生产活动空间。伯益作井使先民摆脱了依河而居的限囿,也改变了文明产生与发展必依河而起的范式,使人类文明的发展不断深入内陆。

  第四,伯益因其职守被赋予《山海经》著作权。经典之中多有伯益随禹治水并负责记录山川名物而作《山海经》的说法。刘歆《山海经叙录》称“禹别九州,任土作贡;而益等类物善恶,著《山海经》”。历代学者多因论无实据而以“伯益作《山海经》”为传说。但结合《山海经》中“膏稻”的种植、《史记》中又称琅琊之地“被海为膏壤”,且又有伯益封费(秦汉琅琊之地)、始教民植稻之文,而推断伯益与《山海经》之作的关联。明杨慎认为《山海经》与《禹贡》皆源于禹治水布九州所铸九鼎,其《〈山海经〉补注序》云:“其经而不可守者,具在《禹贡》,奇而不法者,则备在九鼎。”《山海经》所记本来就有虚有实,《四库全书》便因其所述离奇怪诞,不合实情,将之列于小说异闻之属。大禹治水伯益辅之并梳理山川脉理记之为《山海经》,《史记》载有其事,《山海经》内所载述山川地理也多实有其地,此盖为《山海经》之实。但其所记异域奇闻珍奇,多有夸张想象之辞,此皆《山海经》之虚,但这些想象却反映了上古先民对神秘莫测的自然界初识印象,也是先民对客观事物的真实反映,虚实之间不仅是上古先民朴素地理观念的反映,更是史实的写照。周秦之时去古未远,时人追记上古的文字或许还有前世口耳相传的材料或图绘为依据,但不能因其为追述之作便以之不可信。梳理上古先王及事迹的零散记载,以之与考古发掘成果相对照,也能隐约发现这些上古人物及其事迹真实存在的线索。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禹贡》图’集成与研究暨数据库建设”(19VJX029)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孔子文化研究院)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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