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与国家制度互动:明代思想发展的核心动力
2024年03月04日 12:5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4年3月4日第2844期 作者:解扬

  作为研究对象的思想史,既指历史上的思想,也包括思想生成的历史。前者侧重诠解概念,研究思想内涵和代表性思想家;后者重在关注思想生成的历史脉络,尤其是社会环境、政治背景和人事关系,通过分析核心议题和代表性观点的形成演变过程,研究思想对社会问题的反映与互动。作为历史学的一部分,思想史研究的最大挑战是如何在把握思想家个体特色之外,超越局部分析,摸索思想演变脉络,实现对一个时代的思想结构、思想脉络、思想环境的整体性观察。

  欧洲思想史家约翰·梅尔茨(John Theodore Merz)认为,要达到这一研究目的有相当难度,原因在于历史学先天就无法从整体表现对象。他理解的历史学,就是把浩瀚的细节收集起来,安排成一幅生动图景。但是,回顾中国思想史上的思想家,在个人兴趣之外,无不关心性与天道,思考人该如何生存、如何面对现实,该营造何种环境与政治制度以达到天人和谐。这些议题集中且具有连贯性,令宋代以后的思想史呈现出以人为主体的经世致用思想传统。到了明代,封建国家制度已经相当完善,在社会范围内思考人的本性、道德与生存方式,必然寻求与国家治理形成良性互动的合理模式,这就涉及对人性、人欲与国家制度关系的讨论。这条线索在明代思想史上隐而不彰,却在整体上推动着明代思想的发展。

  传统议题中的制度缺失

  在中国历史上,明代思想的成就非常突出。明初颁行了代表权威政治思想体系的《四书大全》《五经大全》,明中叶产生了心学大师王阳明,明末涌现了一批以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为代表反思社会变革的思想家。长期以来,学术界对明代思想的研究追求写实,线条明显,梳理了十分清晰的概念群组。但是,对思想的社会基础,尤其是国家制度在思想上的反映,还需要补充新视角,形成整体观察,摸索明代思想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促成自身发展并表现出时代特征的核心动力。

  目前,明代思想史的研究中,地域视角影响明显,受黄宗羲《明儒学案》依托地域和党派角度的“门户之见”影响,一些对明代思想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并未被深入研究。有的学者甚至对“以往的思想史研究,能否忠实地体现当时中国整体的思想布局”高度存疑。

  但是,顾炎武等身处明清鼎革之际的思想家,在反思人欲与明代败亡的关系时已经有新的发现。他们从人性入手,讨论历史上的“井田制”与土地制度,形成了集中的时代议题。顾炎武在《日知录·治地》中赞赏井田制,希望恢复井田或推行均田,限制土地兼并,实现民有其田,甚至地方分权。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田制》中也主张恢复井田,以“为民制产”。王夫之从政府征收赋税和国家权力角度,反思朱熹和孟子的井田思想,辩证分析官民田土的关系。

  土地是农业社会的重要生产资料,也是中国古代政权结构的重要经济基础。在明清之际,思想家系统讨论这一问题,正是当时尖锐的社会矛盾在思想界的投射。但是,由于传统思想史研究延续了明代学者将经学、理学两分的路径,对以土地为代表的国家制度问题有所忽视,未能将明清之际形成的思想史片段从思想延续的整体性上进行观察,为我们深入探讨明代思想谱系的阶段性发展特点留下了空间。

  制度与经学

  思想史研究的基础是文本。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对井田制的讨论不限于经典,但并未脱离经典,而是依循《周礼》进行考论辨析。而且,围绕《周礼》进行土地制度分析,在宋明思想史上有明显的系统性,并非明末的阶段性特点。以荆公新学为代表,宋代思想界对改良官僚体制高度关注,对《周礼》的系列讨论在思想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王安石通过“青苗法”“市易法”,将放贷和商贸流通的业务从地主阶层手中剥离,使之回到国家手中,以求依靠国家力量保全民生。为了强化国家的角色,王安石主持了对《周礼》《诗经》《书经》的诠释,将之合刊为《三经新义》,后得到宋神宗支持,将之颁行各地县学。

  这一系列文本的产生,依托于强有力的国家制度。与此同时,被视为王安石改革先导的李觏,以及反对荆公新法的苏洵、张载、程颢等人都关注《周礼》,倡行井田、限田之制。由此可见,依托《周礼》讨论井田制度的可行性,借古喻今,体现了当时政治立场鲜明的思想家对国家机器运转原则与方向的关心,呈现出一条清晰的思想史发展脉络。

  而且,从国家制度角度生成的思想史发展脉络,与传统思想史研究呈现的面貌也不矛盾。王安石关心国家基础制度改良,从经典中寻取推行革新的学理依据;朱熹则希望注重提升官员的道德水准,控制人之私欲。两者的共同目的都是遏止土地兼并。不同之处仅在于,朱熹在改善道德上的要求更高,在批判现实上与当时的政治结构和社会状况距离也更远;王安石则是依托制度,思考改良之法。到了明代,阳明学者也注重心性道德,但与侧重于官僚体系内道德感化的朱子学者不同,他们关心普通人自身的道德担当,鼓励致良知,发挥天理本性,改善地方秩序,实现国治民安,因此要谈天说理、论心辨性。但纵览宋明思想家的核心关切,都是在人与国家制度的互动中寻求社会善治,实现家国一体。

  经学与理学两分

  关于国家制度在思想史上的投射,目前并未成为明代思想史研究的重点,这在很大程度上受经学与理学之别的影响。明儒普遍重理学、轻经学,但并不影响从思想与国家制度互动的角度追问明代思想发展的核心动力,呈现明代思想史的整体面貌。否则,便会受视角差异的局限,形成迥异的判断。

  1907年,皮锡瑞出版《经学历史》。此书被视为传统经学的殿军之作,书中对明代经学的评价不高,认为是“经学积衰时代”,理由是“宋儒学有根柢,故虽拨弃古义,犹能自成一家”,到了元代“则于注疏所得甚浅”,“元不及宋,明又不及元”。宋、元、明的经学水平逐代递减。皮锡瑞还以“季本、郝敬多凭臆说”为例,证实明不及元。然而,理学家对明代的评价却是另一番面貌。黄宗羲在《明儒学案》中认为,明代“独于理学,前代之所不及也,牛毛茧丝,无不辨晰,真能发先儒之所未发”。他的理由是,陈白沙在“涵养”上有突破,转入精微;王阳明点出“良知人人见在”,开出了自我修持与圣贤结合之路。

  皮锡瑞、黄宗羲生活在不同时代,他们从经学和理学角度的判断,既反映出明代思想界的复杂性,也说明整体把握明代思想面貌有相当难度。对明代经学和理学的关系,顾炎武认为“经学即理学”,然而明后期学者阐扬经说与经典不合,“舍经学以言理学者,而邪说以起”。但明儒多认为,谈理学即是论经学。经学与理学的关系,不仅是明末清初思想家品评明代思想的依据,而且在此问题上的分歧还引出了迥异的判断。例如皮锡瑞批评的季本,是比王畿、钱德洪、邹守益、欧阳德等更早入门的阳明弟子,在《明儒学案·浙中王门》的理学谱系中也有突出地位,但黄宗羲紧守理学门户,对其经学著作却未予置评。

  事实上,季本也讨论过井田制。他从民生日用出发,反思《周礼》,辨析《孟子》,讨论周尺,绘六尺步图以明古法,在明代经学思想中有重要地位。而且,他借经说讨论土地制度的思路并非个例。丘濬、海瑞、费宏、王艮、王畿、唐顺之、唐征鹤等名儒,或是如宁国知县刘初泉等普通基层官员,都讨论了田土分配与核定,留下了可用于思想史研究的宝贵文献。只是,专注于理学发展脉络的研究取径将他们屏蔽了,有的学者甚至在《明儒学案》中都没有留下身影。

  整体观察与制度追问

  思想是社会现实的反映,社会现实的最重要元素就是社会发展状态以及国家形态、制度结构与实践方式。从明代思想与制度关系的角度,除了借《周礼》论析土地问题,对“一条鞭法”所代表的国家赋税征收体系,对乡约所代表的地方治理体系,对经筵所代表的国家意识形态形塑体系,都有过重要成果。但是,在呈现明代中国作为历史上成熟的国家形态上,在实质性推进欧洲思想史家基于欧洲历史发展所形成的局限性判断上,尚需从明代制度体系的实践中进行整体观察。同时,要准确把握思想史研究的基本原则,研究个体色彩鲜明、具有代表性的思想家,分析差异性文本,讨论思想推动实践的效度与弊端,摸索思想的流脉与回响,体现个体与制度的互动,呈现制度机制对思想生成的影响。

  由此,不妨循着前辈学者的积累,思考《周礼》所代表的国家土地制度、“一条鞭”所代表的国家经济制度、乡约所代表的国家法律制度、经筵所代表的国家礼仪制度在思想上的投射,超越传统学术门类的局限,提升文本分析、个案研究的整体性解释力度,充分考虑时人面对社会活动的敏感性和思考应对的全局性,分析思想界与制度运行的互动,探索社会发展的思想动力。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中国古代中央集权的运作模式与王朝兴衰的关系”(23VLS009)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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