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体现鲜明的人民性
2023年06月29日 10:1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6月29日第2680期 作者:陈三宝

  

  ■2023年6月,“高质量发展调研行”广东主题采访活动在广州启动。目前,广东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185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631万人,占比34.1%,为广东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图片来源:CFP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再次强调了这一论断,并指出“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些重要论述体现了鲜明的人民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民,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要依靠人民,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评判标准是人民获得感。

  高质量发展确证了人的主体地位

  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重要特征是将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统一起来,并以人的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价值归宿。但在现实发展中,由于受到商品和货币等物的关系的遮蔽,人与物的关系被颠倒,人被异化,由此产生了“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的荒谬现象。高质量发展理念是扭转被颠倒的人与物的关系,复归人的本质力量,确证了经济社会发展应服从和服务于人的发展,人是发展的目的。

  高质量发展是从现实的人出发,明确了发展是为了人民的正确价值取向。马克思主义以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为基础,实现了从“抽象的人”到“现实的人”的转变,提出人是具体的、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体。“现实的人”强调认识人要从具体的、现实的前提性条件出发,从人生活的现实环境出发。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变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高质量发展不仅明确了发展是为了人民的根本目的,而且把满足“现实的人”的需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使每个人都能够享受经济发展的红利。

  高质量发展是对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质”的转变的有效回应。人的需要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发生了变化。“高质量发展,就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高质量发展解决的是“好不好”“优不优”的问题,意味着高质量的供给、高质量的配置、高质量的投入产出、高质量的经济循环等,价值旨归是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实现高质量发展要依靠人民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主体。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马克思主义的应有之义,也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唯心史观和英雄史观的同时,提出人民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主体力量。中国共产党从建党初始就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辉煌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与人民心心相印、同甘共苦、团结奋斗,充分发挥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把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实践证明,人民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

  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发挥人民群众首创精神。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党能够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创造人间奇迹的根本依靠力量。新发展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将人民的创造性转化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高质量发展关注质量、品质和效率的提高,强调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注重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化新旧动能、改善供给侧结构、加大科技创新。这意味着,人民群众首创精神的作用将越来越凸显,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就能从人民群众中汲取高质量发展的创造活力。

  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尊重高质量人才。人才的质量日益具有决定性作用。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没有人才资源的创造,就没有突破式创新,就没有核心技术的发展,一切都是“空中楼阁”。目前整体来说,我国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与发达国家仍存在很大差距。这客观就要求,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实现依靠创新驱动的内涵型增长。而创新的根本在人才,坚持创新驱动发展要靠人才来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就是要把人才作为经济发展之“芯”,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培养、引进和用好人才,充分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评判标准是人民获得感

  人民是评判高质量发展成效的主体。这是高质量发展为谁、让谁满意、由谁说了算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都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高质量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民,人民是高质量发展成效的评价主体,人民标准是评判发展如何的标尺。

  人民获得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评判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获得感来源于客观现实,形成于人的主观感受,是客观与主观的有机统一。当人们在享受到“可感、可触、可摸”的成果时,能够住得起房、看得起病、接受优质教育、享受公正权利等时,会产生积极的情感体验和精神慰藉,形成获得感。因此,高质量发展要把人民获得感的提升作为衡量尺度。

  实现高质量发展答好人民满意答卷。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坚持人民标准,提升人民获得感,实现高质量发展,要牢牢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扭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根主线,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和“急愁难盼”问题。做好基础性民生改善工作,消除人民的后顾之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统筹区域与城乡发展,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保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完善制度建设,保证社会公平正义,保证获得感的持续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更明确地说,高质量发展,就是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是发展,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关键是质量,应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将高质量发展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在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我们只有踏踏实实完成好高质量发展这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幸福安康的生活。

  (作者单位: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宗教研究所)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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