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创新社会治理的启示
2020年10月29日 09:3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0月29日第2036期 作者:方纲

  2020年,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我国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充分发挥作用,社会治理体系的整体效能被有效激发出来。这一政府主导下多元参与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模式,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供了重要启示。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疫情发生后,党中央迅速作出部署,全面加强对疫情防控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部署工作。中央指导组直接指导监督疫情重灾区的抗疫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全国建立了统一协同高效的指挥体系,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提供了有力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在社会治理中的定海神针作用充分彰显了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的优势。

  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中心向基层社区下移。城乡社区是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第一线,也是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关键阵地。在疫情防控中,我国社区实行封闭式、网格化管理,各级政府将防控力量和资源下沉到社区,充分发挥了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干部、基层医务人员的主体作用,把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落实落细到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位居民,有效切断了疫情扩散蔓延的渠道,使社区成为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实践证明,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向基层社区下移,是疫情防控取得胜利的重要经验。

  充分动员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群团组织具有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社会组织在慈善捐助、危机干预、心理疏导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专业特长。疫情发生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积极组织动员所联系群众投身于疫情防控;城乡居民、企业、社会组织纷纷捐款捐物、献出爱心;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对捐赠资金和物资的调配和拨付加强管理。社会力量的积极贡献和广泛参与是疫情防控取得胜利的又一重要原因。实践证明,只有政府、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居民个人都积极参与、尽责担责,才能形成社会治理的合力。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社会治理。法治对社会治理具有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依法治理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识。疫情期间,各地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实践证明,越是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疫情防控工作越是能顺利开展。法治是加强党的领导、明确政府责任的有效方式,是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重要抓手,是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的必由之路。因此,应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治理工作,以法治保障社会善治。

  充分利用数字技术为社会治理提供科技支撑。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已切实融入到公众生活方方面面。在疫情防控中,人工智能机器人穿梭一线,降低了医患交叉感染风险;区块链技术助力数据同步,保障了疫情预警快捷准确;医生通过物联网开创了智慧医疗新方式;云计算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可以说,数字技术不仅在诊疗救治、新药研发、病毒溯源等领域大显身手,而且在疫情态势研判、资源调配、精准防控等方面也得到充分运用。数字技术为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效能提供了强大技术支撑。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雾霾天气持续下城市居民的社会心态及其引导研究”(17BSH026)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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