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治理不能成为“炫技治理”
2022年01月04日 09:2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1月4日第2322期 作者:郑磊

  近年来,数字治理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关注和重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数字治理是技术问题,也是治理问题,但它不是数字和治理的简单叠加,而是两者之间的融合再造。

  然而,当前一些地方在利用数字技术赋能治理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这样一种误解:数字技术很先进、很热门,所以我们要赶紧用起来,否则就是落后。其结果是,一些数字治理项目为了数字化而数字化,不顾是否存在真实需求,便仓促上马,最后投入巨大,却收效甚微,沦为了“炫技治理”。甚至还有些数字治理项目由于不切实际地在业务中强行嵌入数字技术,而人为制造成了更大的问题,得不偿失。

  有学者提出,“许多数字治理项目不是为了‘便民’目的,而是出于功利需要,为了树立数字化的形象而开发,成为一种装饰”。另有学者表示,“还有一些数字治理项目则是跟风炒作和‘竞争’攀比的结果,‘别人建了所以我们也要建’,为了创新而创新,为了突出所谓‘特色’而一味求新”。同时,在许多数字治理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普通社会公众和中小企业的参与程度普遍偏低,而更多的是大型企业尤其是大型技术巨头企业的参与,这些企业在推广其产品时容易忽视公众的真实需求和问题。以上种种原因常会导致许多地方在推进数字治理的过程中,基于公共利益的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成本收益考量普遍缺失。虽然相关部门投入了大量财力和物力,但对公共治理和人民群众带来的整体性、实质性、持续性效益却十分有限,造成了大量的“数字浪费”。对此,我们应深刻认识到,在推进数字治理的过程中,数字是手段,治理才是目的。我们不仅需要考虑“建什么、怎么建”等技术性、操作性问题,更需要思考“为谁而建、为什么建”等原则性、根本性问题,更有效地发挥数字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数字治理的目标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更好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然而,“技术赋能”不等于“技术万能”,数字技术不是解决一切治理问题的“万灵药”。研究表明,只靠技术的单兵突进和刚性嵌入,而缺少理念的更新、制度的变革、组织的转型、法治的规范和伦理的关切,数字治理既不能充分借助技术的能量实现对治理的有效优化,还可能带来一系列副作用,影响人的体验和感受。数字治理需要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前沿数字技术的赋能,更需要治理理念、手段和模式的创新;需要考虑技术上“能不能”的问题,更需要考虑管理上“可不可行”,公众感受上“好不好”,以及法治上“可不可以”等问题,防止陷入“唯技术论”和“数据迷信”,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综上所述,相关部门在推进数字治理的过程中,应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真实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考虑并回答数字治理为了谁,人民群众的什么需求没有被满足,有什么问题没有被解决,用什么样的技术有可能满足这些需求、解决这些问题,会带来怎样的结果等疑问。数字治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技术的实用、管用和受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学界在对数字治理开展研究时,也不应天然地就假设“技术是个好东西”,从而只关注技术为什么没有被用起来、被采纳或扩散开,存在哪些促进和阻碍技术应用的因素;而应该深入探究和思考为什么要利用数字技术赋能治理,其出发点和初心是什么,实际驱动力和推动者有哪些,技术实际上是如何在治理过程中被使用的,产生了哪些正反两方面的实际结果,成本收益比如何,还存在哪些风险和副作用。通过对上述问题的解答,不断将数字治理研究引向纵深,为推进有效、规范、有温度和可持续的数字治理提供理论基础和学术支撑。

  (作者系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数字与移动治理实验室主任)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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