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村庄韧性发展路径
2023年11月21日 14:1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11月21日第2777期 作者:胡溢轩 江佳琪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传统乡村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自循环组织系统,在外部性与内部性发展要素重组与交互作用的影响下,系统的自平衡状态逐渐被打破。由于村庄自身主动适应和转化外界干扰的能力有所不同,我国村庄的发展情况也各不相同。大多数村庄在发展中容易受到环境制约,呈现出不同程度的脆弱性。少数具有韧性的村庄则能够积极地适应外部环境的转向,从而实现转型重塑。鉴于此,如何将村庄的韧性发展嵌套于国家现代化的宏大叙事之中,无疑是当前值得审视和深思的时代命题。

  厘清村庄韧性发展困境 

  当前我国部分村庄在现代化转型过程中难以适应变迁的环境,其发展面临的多重现实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村庄发展自主性不足,内生动能后劲有待提升。为了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实现“物”的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党和国家提出了一系列乡村发展政策。但在地方政府的惯性执行方式下,农村发展的驱动力通常是外生的,并且“输血式”的援助发展容易忽视对农村自主建设能力的培育,乡村内部系统缺乏维系运转的可持续发展动力。外部力量的过度介入,容易造成村庄发展对外依存度高。当外部力量撤出时,村庄难以依靠自身获取外部资源,实现内外资源的有机整合。同时,自上而下单一的决策和政策输出也难以有效对接村庄的实际发展需求,这种忽视村庄自身发展能力的资源错配还容易带来村庄自主性消解的问题。“等靠要”现象的存在衍生出诸种不确定性风险,产生政策实践偏离政策目标的负向反馈。在治理技术与资源制约的影响下,乡村社会可能面临外部环境干预与内生驱力不足的复合性治理风险。

  行动主体互动性削弱,主体联结不断弱化。地方政府在乡村发展过程中一般起主导甚至是决定性作用。但一些地方政府主要以行政任务压力作为推动乡村治理的重要动力,更多时候注重的是村民的形式参与和程序参与,村民并未实质参与到具体的治理实践中。村两委成员作为村庄集体组织的管理者,个人权威的高低会影响其在乡村发展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缺乏动员能力和整合能力的村两委成员,实际上很难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整合治理资源。他们不仅不会主动争取发展资源,甚至对于一些完全分配性的资源也趋于回避,致使资源无法与农民实现真正对接,乡村发展水平难以获得改善。村民个体逐渐成为被“排除”在外的群体,直接或间接地造成村民对乡村发展漠不关心,同时在理性思维的牵引下往往选择成为“沉默的大多数”。乡村治理环境中的各主体力量不仅难以实现有效聚合,反而呈现出不同程度的主体脆弱性。

  村庄乡土性发生变迁,社会网络效力减弱。传统乡村社会建立在以血缘性、关系和人情为基础的特殊信任之上,被称为“人情社会”或者“关系社会”。费孝通认为“中国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生活是终老是乡”。但随着城市化与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不仅农村青壮年大量外流,也带来乡村精英大量流失的问题。以地缘、血缘为基础的乡土社会发生变迁,村民个体从以往乡村文化的价值立场以及家庭关系、亲属关系、宗族网络等社会关系中脱嵌,更多地将经济理性浓缩进集体性行动中。村庄内在聚合力弱化、社区认同感下降等问题的出现,使其发展需要达成的合意成本不断增加。传统乡村文化在治理同质化的推进中难以与现代治理技术实现相融共生,乡土性的韧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部分村庄发展存在困难。而乡村精英作为村庄社会结构中的关键群体,是乡村社会的中坚力量,受诸种因素的影响,也并未有效发挥加强村庄社会网络联结的作用。

  挖掘村庄韧性发展要素 

  韧性发展强调行动主体在面对外部环境干扰和冲击时,能够持续不断地主动适应并做出相应的调整,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乡村要实现韧性发展,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尝试。

  给予自主空间,提升村庄行动韧性。主体性是村庄实现韧性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维系村庄社会结构及促进村庄发展的关键动力。凭借较强的主体性,村庄能够从生硬僵化的标准化模式中解绑。村庄基于自主性和主体能动性,在动态化的发展情境中选择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模式和框架,开展村庄发展行动应对环境的变化。行动者作为乡村发展的参与者,也是推动者。具有较强主体能力的行动者可以灵活地调整策略,在与外部环境交互中吸纳外部能量进行自我完善,创造新的条件,实现乡村发展的持续与扩展。因此,还需注重加强村庄村民个体、村庄精英、集体组织的能力建设。通过不同行动层面主体能力的有机嵌合提升村庄整体的行动韧性,使村庄发展的内生动力更加强劲,推进乡村社会因势利导地实现稳然有序的可持续发展。笔者在对浙北两个村庄的发展历程进行历时性剖析时,便呈现了村庄通过采取“主体行动”不断适应变迁的环境并实现良性发展的现实图景。

  加强韧性联结,整合行动网络资源。网络联结是村庄实现韧性发展的核心要义,多元主体的发展合力能够通过韧性的关系联结作用于应对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影响。在村庄发展过程中,单一主体的力量难以抵御社会变迁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应注重搭建多元主体对话、沟通和协商的平台,增加主体间的常态性互动,促进主体间联结关系的建立,进而在村庄内部形成具有韧性的社会行动网络。开放性社会行动网络中不同主体的发展优势各有千秋。村庄发展在面临内外部环境变化以及不确定性风险时,应充分挖掘各类主体的优势,在更大空间范围内整合利用村庄内外部的发展资源。在各类利益主体之间的资源积累与知识共享的基础上,通过展开多元主体的协同行动产生推进村庄发展的聚合效应,共同抵御内外部风险。值得强调的是,村民是村庄发展的重要主体,应注重为其提供更多参与机会,并且通过组织化建设的方式将其更好地纳入行动体系中,支撑起村庄良性发展的韧性机制。

  激活乡土韧性,挖掘内生文化底蕴。乡土韧性是村庄实现韧性发展的关键支撑。乡村社会的乡土性承载着社区成员对乡村文化普遍认同的力量,具有天然的韧性优势,并且能够以不同形式存续和变迁,对维持乡村社会的秩序和发展具有关键作用。乡土性作为乡村社会千百年来的社会底色,在文化惯性的作用下已深植于个体的行为本能与行动意识当中。在村庄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中,应注重对传统乡村社会关系、文化价值内涵的挖掘与现代化建构,如对邻里互助、合作互助等思维和人情、面子等乡情进行创造性转化。以包容性、开放性涵养新时代乡村文化的个性,将先进的文化理念同传统乡村文化的内核相结合,实现现代性本土化以延展具有地方性特色的文化空间。将“新乡土文化”内化为个体自我思想意识与行为的内在导向。以乡风建设等文化活动为载体,提升村民对所在村庄共同体的依赖感和归属感。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发展的积极性,推动村庄形成内部支持网络。以“同感”和“共识”增强村庄内部人际关系内聚性,进而为村庄应对外部干扰提供具有韧劲的内生力量。

  概言之,乡村发展处于机遇和挑战并存、不确定性风险因素增多的时期。现代社会科学虽为解锁乡村发展的底层密码提供了关键的技术支持,但并不能创造一种普适的村庄发展模式。村庄应该基于自身的自然禀赋和文化差异重塑村庄系统,提升韧性,以“变化”应对“变化”,在动态变迁的发展环境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矿区生态环境治理的制度创新与社会参与机制研究”(21CSH021)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博士后、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崔博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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