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心理学认识论困境与因应之道
2023年11月08日 10:5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11月8日第2768期 作者:万振东

  纵观自康德至后殖民主义以来的批判心理学思潮,作为认识主体的心理学家在澄明、批判心理学中渗透的研究者主体性立场的同时,倾向于立足认可的主体性立场构建不同的“类”心理学。然而,他们均未摆脱形式逻辑思维的支配,以非此即彼的二歧视野进行心理学认识活动,进而折射出其所支持的客观真理观与主观真理观在认识论前提、心理学科与心理学知识本质以及心理学实践等方面均存在困境,心理学亦未能如愿踏上更健康、理性的发展轨道。故而,揭示批判心理学认识论困境,探讨其因应之道,对于促使心理学家重新探究人性与人类发展本质、深化心理学科及知识本质认识,以及推动心理学走向服务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更客观、公正发展道路均具有一定价值。

  客观真理观的危机

  客观真理观主张,认识主体应摒弃自身主观性去理解认识客体,旨在获取关于人之自然性的绝对客观规律。认识主体的去主体性、研究对象客观性、方法实证性及知识客观性成为其基本特征。在该认识论指引下,自然科学批判心理学先后取得丰硕成果,如朗格的情绪躯体反应论、韦伯—费希纳定律、华生的刺激—反应模型、奈塞尔等人的内隐认知加工机制,以及巴斯的进化心理机制观等。

  可以说,它是心理学家追求“真”心理学知识的必要一环,但依然存在诸多弊端。其一,表现在认识主体及研究对象的本质规定上。认识主体的心理学家与认识客体的研究对象,均被视作不受社会关系影响的客体存在,坚持“自觉的自然本质”实则具有机械唯物主义倾向。立足自然科学立场,从构造主义到行为主义再到认知主义、进化心理学等,研究者均被设定为不具有任何主观价值取向的“旁观者”;研究对象同样被科学的方式界定为具有受动性并独立于研究者的自然客体,人之本质先后被还原为心理元素、外显行为、内隐认知机制或进化心理机制等,人变成了“主体性”被消解的机器或动物。其二,表现在心理科学与心理学知识的本质上。它摒弃认识主体预先设定的价值或目的赋予科学的意义性,割裂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心理学家“前理解”与研究过程、事实与价值的关联,遗弃心理学认识的动态性、生成性与人文性;通过对科学成果进行逻辑分析而建构的心理学知识,亦成为脱离人之社会历史发展、离开社会实践的孤立、静止的片段真理。哲学家朗格以及心理学家铁钦纳、华生、斯金纳等先驱们极力推崇研究者应摈弃主观性并立足价值中立原则,获取关于心理元素(感觉、情感、意象)或行为(S—R或S—O—R)等主题的纯客观知识。这有助于促使心理学研究走向科学化,但无形中也折射出其认识论仅停留在机械唯物主义直观反映论水平,而忽视了心理学认识及知识的社会属性。其三,表现在心理学理论指导社会实践能力不足上。马克思主义指出,理论之目的或价值在于指导实践。然而,自然科学批判心理学在证实人之自然本性基础上,力推所谓“真”的客观真理,试图以此指导西方乃至全球心理学界的研究。这不仅体现了西方科学霸权主义偏见,还因无视人之创造性与非西方民族等“类群体”的独特心理和行为特征,而无法有效解读“西方文化语境之外”的人之心理和行为,昭示了客观真理观指导实践能力不足的缺陷。

  主观真理观的不足

  主观真理观强调立足研究者认可的主体性立场建构满足研究者代表的共同体利益需要的心理学知识。认识主体的主体性、研究对象的主观性、认识的目的性及真理的主观性成为其基本特征。在此认识论指引下,批判心理学家立足不同主体性立场建构了相应的知识,如罗杰斯“以人为中心”的心理治疗理论、霍尔茨坎普的行动能力观、乔多罗的女性性别认同观,以及马丁·保罗的亲社会行为理论等。可以肯定的是,它弥补了客观真理观引领下心理学建设的缺陷,但因逻辑思维上的弊端也暴露出些许不足之处。

  第一,在认识主体与研究对象的本性规定上,作为认识主体的心理学家与作为认识客体的研究对象均被视为置身社会关系中的存在。人之认识及其心理、行为本质只存在于关系中并通过关系被理解,个体先于社会关系具有的前定本性、人作为个体具有的独特性与个体性都被忽视,人之心理、行为及相关认识被还原为社会关系操作的结果,无形中刻上“社会还原论”的烙印。

  第二,在心理科学与心理学知识本质上,过于重视认识主体的主体性对心理学主题、方法、理论建构等环节的影响,过度凸显认识目的对心理学建设的导向作用,强调真理应符合“认识主体”代表的共同体的利益需要。这在夸大心理学真理主观面的同时抹煞其客观面,容易将心理学真理看成主观自生、建构的东西,从而可能滋生反科学主义、相对主义倾向。

  第三,这种认识论容易导致心理学知识实践范畴狭窄。夏甄陶曾言,目的存在于实践之前并指引人按预先设定的目的开展实践活动。目的不同,人之实践活动、建构知识及理论指导实践范畴亦有所不同。立足不同主体性立场,心理学研究者倾向于为其代表的共同体利益服务,与之对立的主体性立场、心理学知识的合理方面遭到排斥、拒绝。为揭示人之社会性本质,人文科学批判心理学家建构了性格类型说、层次需要理论等知识,但抛弃了自然科学定向的研究课题、立场、方法等知识尺度,忽视后者说明人之自然性的合理面;为推动无产阶级解放,德国批判心理学倡导以行动理由取代外部条件理由,弘扬人之主观能动性,否认变量心理学及操作主义原则,漠视后者在提高工厂生产率上的作用;为维护女权主义利益,女权主义批判心理学家吉利根建构描述女性独特道德体验的道德理论,在反对科尔伯格道德理论的同时,未认识到其理论同样可能无法解读男性道德体验,甚至还因渗透西方白人女性中心主义偏见,而无法解读女性内部其他不同群体的道德体验;为弘扬本土文化价值观,菲律宾心理学家恩里克斯主张,以“共享自我”为核心理念的人际关系理论服务本土民众,甚至直言只重视菲律宾本土群众的态度、价值观及民族愿望,拒斥个体主义人际关系理论等。这些均折射了主观真理观在实践范畴上的缺陷。

  批判心理学认识论困境的因应之道

  心理学的认识主体是人,研究对象是人,心理学认识、真理之价值亦蕴含于人。批判心理学认识论困境的因应之道在于从本体论前提全面理解人,思索其在心理学认识论上的含义,重新揭示其在心理学研究目的、研究立场等问题上的价值蕴涵。

  在本体论上,心理学家应先从“个体本位”(个人主体)角度明晰,人先是拥有自然力、生命力、生命过程的自然物,这为他们具有认识功能、从事认识实践活动、作为认识主体提供了自然物质前提。人在基本对象性活动(生产劳动)中又创造了以“社会关系”为特征的社会性,成为心理学家作为认识主体的本质规定。同时,人的生存活动实践使人类在融入与他人、他物的对象性关系中实现自我本质,形成“类本性”。人类必将在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逐步融合中走向人类命运共同体,按照“人化人”的要求实现“人性完善化”。

  在认识论上,心理学家的本质由社会关系界定,且在社会实践中确立认识主体地位;应从心理学家主观能动的实践活动中去理解作为认识客体的研究对象;心理学家与研究对象不仅是对立的两极,而且在对象性活动中相互依赖、联系、转化。此时,心理科学则成为由心理学家通过发挥主体性、能动性、创造性,利用社会中已存的各种物质或观念手段,能动理解、探究认识客体的革命性实践认识。心理学知识则成为从人的真实本性出发,由客观真理与主观直观、普适真理与特殊真理、个体本位真理与类本位真理等诸多两极构成的辩证统一真理。

  在心理学知识实践上,心理学家应遵循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即实践一开始就包含主体对外部客体的某种要求或需要,进而推动主体从事有目的的认识活动。当人类经过个体本位发展后,必然走向自由人联合体的阶段,这意味着心理学研究目的不再拘囿于为某一类人或某一部分群体利益服务,而是在人类不断走向融合的事实基础上,确立一种关注人类共同利益需求,追求人类和平、幸福的价值判断,以服务人类共同体之目的驱动事实与价值的融合。而实现这一目的的研究立场在于马克思主义的“类文明”立场,即突破人和人性的狭隘种性意识,树立人与类相统一、个体与群体相统一、天道与人道相统一的观念,认识人在自我决定的创造性生存方式中形成的特有类本性。这种活动将人从本性上凝聚为整体,使人成为以“类”为本性的整体存在,个体与整个人类相连,自身本质由他人生命本性来规定,命运也与人类命运融合在一起。在这个过程中,无人置身其外,人们会自觉地产生相互尊重、互帮互助的人道主义精神。

  (作者系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心理学系讲师)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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