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师有道:《论语》“昭公娶于吴”事件正解
2021年04月27日 09:2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4月27日第2155期 作者:王世巍

  在《论语·述而》篇中,由如何评价“昭公娶于吴”事件而引发的、陈国司寇对孔子“党君之过”的质疑,以孔子在其弟子面前“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的自戒之言而结束。然而,从《春秋》史料、事件语境,以及陈司败的问题本身来看,孔子的如此回答应另有用意。

  《论语·述而》第三十一章载:陈司败问昭公知礼乎,孔子曰:“知礼”。孔子退,揖巫马期而进之,曰:“吾闻君子不党,君子亦党乎?君取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陈司败为陈国司寇,他与鲁国司寇孔子的谈话,颇为唐突地涉及鲁昭公曾娶吴国之妻这一历史事件。按照周朝的礼法,同姓之间不通婚(《礼记·坊记》云:“娶妻不取同姓,以原则也”),而鲁、吴皆为姬姓。陈司败以“昭公知礼乎”问于孔子,在专指此事的前提下,孔子的回答——“知礼”,显然难逃“党君”之嫌。

  从相关史料来看,《春秋左传·哀公十二年》曰:“夏五月甲辰,孟子卒”;《公羊传·哀公十二年》亦曰:“夏五月甲辰,孟子卒。孟子者何?昭公之夫人也。其称孟子何?讳娶同姓,盖吴女也”;《穀梁传·哀公十二年》则曰:“夏,五月甲辰,孟子卒。孟子者何也?昭公夫人也。其不言夫人何也?讳取同姓也。葬当书,姓讳,故亦不书葬”。据此,西晋杜预在《春秋左氏经传集解》中认为,“孟子卒”一说,在孔子修春秋之前其实早已存在。换言之,“《鲁春秋》去夫人之姓曰吴,其死曰孟子卒”,实质是孔子在著《春秋》的“顺时世”之举,即按旧例继续沿用了“孟子卒”这个说法。

  对于孔子为何要以“知礼”去回答陈司败的“昭公知礼乎”之问,历代注疏多从忠君、护君的立场,以“臣不可言君亲之恶”之由替孔子解释。如汉代赵岐认为,“是君亲之恶,务于欲掩之,是故圣贤作法,通有讳例”。北宋孙觉《春秋经解》亦言:“夫子不忍一言于陈司败,况忍著其恶,以传示后世乎”;南宋叶梦得在其《春秋考》中,更是把陈司败对孔子之诘问与《论语·子路》篇中“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一事相提并论。叶梦得云:“以为吾之父非人之父也,则有美焉,有恶焉,称其美不称其恶,所以别乎人之子。吾之君非人之君也,则有美焉,有恶焉,亦称其美不称其恶,所以别乎人之臣也。”

  相较于以上纯粹遮掩立场,司马迁则基于君臣之礼的规范意义,指出“臣不可言君亲之恶,为讳者,礼也”。北宋程颢的解读也结合礼制,试图从提问语境的角度还原对话:“陈司败问昭公知礼乎,孔子对曰知礼。彼国人来问君知礼否,不成说不知礼也。如陈司败数昭公失礼之事而问之,则有所不答,顾左右而言他”。如果按照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的注解,陈国司寇实际上是因为听说“昭公习于威仪之节,当时以为知礼。故司败以为问,而孔子答之”。从总体上看,由于陈司寇之问十分突然、鲁莽,孔子不详其所问,以“知礼”作答,合情也更加合礼。

  但是从后文的发展来看,陈国司寇显然是有备而来,并非是针对朱熹所说的“昭公习于威仪之节,有知礼之称”而问。孔子自己或许已觉察出来者不善,不愿继续与其对话,故而退场。然而,当孔子离去之后,陈司寇并未罢休。他主动上前向孔子的弟子巫马期作揖,以继续向其门人发难,这就证明他的确是问有所指。陈司寇力数昭公违礼娶妻之事,对于其十分不友好的诘问——“君而知礼,孰不知礼”,巫马期很可能认为其言之凿凿,故而无言以对。于是又把陈司败的这番话转述给了孔子。从《论语》的记载来看,孔子听后并没有作任何解释,只是对弟子说了句“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

  那么,孔子出于什么考虑放弃了辩解,以澄清陈国司寇给自己横加的过责呢?孔子难道不在乎弟子对其作为师尊的看法吗?这其中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对话对象的转变和对话活动的目标取向问题。当弟子巫马期把陈国司寇的话转述给孔子听时,对话的双方已变为巫马期和孔子本人,二者是师生之间的求学、教导关系,而不再是与陈国司寇之间的外交关系;由于对话对象的身份和相互关系的转变,所以对话活动的意义、目标和价值追求也随之发生改变。要言之,孔子不仅不予辩解,甚至自认过错,这个回答其实是专为教育、引导弟子巫马期而作。

  杨伯峻在其《论语译注》中提出疑问:“不知此次对话是发生在昭公在世时,还是在其死后。”结合昭公卒于公元前510年和孔子接纳入门弟子来判断,对话只能发生在昭公死后。因为在公元前510年,孔子42岁,而按《史记》所记的“巫马期,字子旗,少孔子三十岁”,这时巫马期仅仅12岁。这样小的年龄能否拜学于孔子门下尚有存疑,更遑论比12岁更小的年纪。另《述而》篇孔子有言:“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按照汉代郑玄的看法,“束修”是指十五岁以上;且孔子自己也有“十五志于学”一说。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巫马期至少要15岁才能入门拜孔子为师。这就意味着对话最早发生在昭公死后三年。

  根据《史记·孔子世家》《孔子家语·相鲁》的记载,孔子于公元前501年至前498年,短暂出仕。公元前500年即孔子52岁那年,孔子出任鲁国司空,后继任司寇。孔子以掌管刑狱礼法的司寇身份与陈国司寇相见,显然更合乎情理。如果是这样的话,对话发生时巫马期为22岁左右。从巫马期对陈司寇“君子(即孔子)亦党乎”“君(昭公)而知礼,孰不知礼”之咄咄逼问的无言以对来看,亦可看出彼时的巫马期很可能是个阅历一般的年轻人。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他才会进一步把陈国司寇的话转述给孔子,其目的显然是为了求证于孔子。

  对于此时的孔子而言,其实也可以专门详细地向弟子解释昭公娶妻事件。但孔子却是以“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答复门人。钱穆认为,这是因为“孔子不欲为昭公曲辨,亦不欲自白其为国君讳”。鉴于弟子巫马期年纪轻轻,且昭公娶于吴事件缘由之复杂,孔子的确没有必要冒“曲辨”之嫌。然而,作为师者的孔子的真正可贵与精妙之处其实在于,孔子不仅没有替自己辩解,反而是认为自己“有过”。在少于自己三十岁的弟子面前,孔子强调的却是如果从他人得知自己有错,这是非常幸运之事。至此,作为教师的孔子的拳拳育人之心、谦逊之德与魅力人格以及机敏的教育之道可谓淋漓尽现。这应该正是“昭公娶于吴”事件被记入《论语》的根本目的。

  (本文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助)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哲学系)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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