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举的多重功能及现代启示
2021年04月02日 08:4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1年4月2日第2139期 作者:郭培贵

  在近代西方借鉴中国科举制建立文官制度之前,科举制是世界上最先进的选拔人才的制度。其对中国社会乃至世界影响深远,是由其多重功能决定的,具体表现如下。

  选拔人才 稳定社会

  科举不仅在制度上否定了血缘和裙带关系对选拔人才的影响,而且在实施中也大体做到了选才的客观与公正。尤其是防范和惩治作弊的制度及录取程序日趋严密;明代创立了乡试、会试考官和执事官的集体盟誓制度,誓言若不秉公从事,甘当天谴,还形成了“八股”文体,并要求考官都须依据统一标准对每份答卷写出评语;万历四十年(1612),明廷甚至规定将“落卷”发还考生,其底气就来自考官评语的中肯公允。

  科举所选人才是要任官的,故其功名层级与初选官职层级的对应关系也在不断加强:宋代初步形成,元代稳定化,明代科举功名体系空前完备,从举人到状元都有与之大致对应的初授官职范围,清朝沿袭明制。这既显著提高了选官的公平性,也大大提高了科举的吸引力。

  科举稳定社会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科举促成了积极的社会流动。由于科举考试具有开放、客观、公正的优势,就在制度上保证了下层平民可以通过科举升到高层,而处于上层者也可借助科举保持已有优越地位,从而大大增强了各阶层凝聚力。如唐代元载、牛僧孺等庶族士子就是由考中进士而官至宰相,宋代寒士通过科举升任高层官员者更为常见,如欧阳修、范仲淹等都是平民出身,故“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广泛流传。笔者统计了明代16141名进士,出身于“上三代纯平民家庭”者,占总数的43.34%,出身于上三代无任实职官家庭者占总数的58.65%。清代由科举引起的社会流动虽减缓,但普通百姓和几乎所有的读书人仍把科举视为实现社会地位上升的最主要和最好的通道,如蔡元培光绪十八年(1892)中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又如蒋梦麟在其自传中说:“我幼稚的心灵里,幻想着自己一天比一天神气,功名步步高升,中了秀才再中了举人,中了举人再中进士,终于有一天当了很大很大的官。”另外,明末的后金、大顺、大西以及清初南明诸政权和晚清太平天国等都曾开科取士,可见科举对于树立政权正统形象、笼络和安定人心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另一方面,各朝都不断完善对落第士子的优抚政策。宋代科举在“正奏名进士、诸科”之外,对那些屡试不第而又年岁偏大的士子实施优抚政策,给予其“特奏名进士、诸科”功名。两宋科举共录取进士、诸科约11万名,其中“特奏名”5万余人。明代录取进士虽仅为24586人,但未考中进士的举人也开始成为仅次于进士的终身功名,具有连续参加会试和选官资格,总数达8万多人。而且,乡试的应试和落第者——府、州、县学生员也成为最低一级功名,不仅有经明太祖钦定的生员服饰,且“免其家二丁差徭”,廪生还可享受官学的免费伙食,清朝也沿袭明制。通过对会试、乡试落第者“全覆盖”式的优抚制度,使其由科举的失意者变为相应功名的终身享有者,与朝廷结为利益共同体,并造就一个连接朝廷与底层民众的士绅阶层,成为朝廷巩固和加强对地方社会统治的广泛而坚实的基础。

  促进边远落后地区文化发展

  科举考试“一以程文为去留”,固然是其公平选才的根本原则,但若绝对固守之,也会使边远文化落后地区的士子在考试中处于不利甚至皆遭淘汰的境地,这对巩固中央政府对这些地区的统治显然是不利的。故自宋代始,历代王朝就在科举考录中对这些地区的士子给以优容照顾,如宋“哲庙以后,立齐鲁河朔五路之制,凡是北人皆别考,然后取人南北始均”。元代实行四等人与区域配额相结合的取士制度,规定全国17个举行乡试的地区各按定额录取考生赴会试,其中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各75人,会试录取100人,四等人各占25人。明宣宗始行乡试按定额、会试分南北中卷按比例录取制度。清代又进而实行乡试、会试皆按直省定额录取制度。

  由此,科举不仅促进了边远落后地区文化的发展,而且显著提升了朝廷的凝聚力。

  为文化习俗发展注入新内容

  科举就像一部动力巨大的发动机,把以儒学为主体的中华传统文化持续不断地输送和普及到东南、岭南、西南、东北等边疆地区,对促进儒学文化成为全国主流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科举极大丰富了汉语词汇。如“金榜题名”“蟾宫折桂”等皆指考中科举或进士;“大魁天下”“独占鳌头”指中状元,后泛指名列第一或居于首位;“风檐寸晷”指在不蔽风雨的破檐下(考场)抓紧每一寸时光(答题),形容科举考试的紧张状态;“小题大做”指把小题目做成大文章;另外,“破天荒”“名落孙山”“五子登科”,甚至酒令中的“五魁首”等词汇也都是科举的产物。

  其次,科举为文学作品的创作提供了丰富素材。如明末冯梦龙的“三言”、凌蒙初的“二拍”,清代吴敬梓的《儒林外史》等文学作品都有大量描写科举的内容。

  最后,唐宋以后的社会风俗也处处体现了科举的影响。如促进全社会的向学风气和励孝、劝善等,又如“士人登第必展欢宴,谓之‘烧尾’”,再如许多地方为振兴文运而修建“文峰塔”“文昌阁”和拜文昌帝君等,为彰显功名荣耀而修建科举牌坊和题名碑等,都为社会风俗的发展注入了新内容。

  此外,为支撑科举考试的正常举行和全国士子的备考及赴考,官方财政与社会各阶层的良民士子及其家庭、家族都投入了巨量财力、物力,而科举规模的不断扩大又推动了如造纸、图书、辅导、走报、交通、旅店、餐饮、娱乐等行业的发展,形成了富有特色和影响广泛的“科举经济”,并成为当时经济形态及经济运转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总之,科举的多重功能使其成为联结君主、官僚、士绅、民众、政治、教育、经济、不同地区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关节点。清代科举虽日益僵化,考试内容陈旧,所选人才不能适应迫切的富国强兵需要,但其作为联结各方“关节点”的功能并未改变,选拔人才客观公正的特点也大体得以维持。清末改良派看到其僵化所带来副作用的一面,于1905年为兴新学而奏废之。科举的废止遂导致原来被其结为一体的各方分崩离析,清廷旋被推翻,与其由此失去统治基础不无关系。此前曾激烈抨击科举的梁启超在游历欧美,目睹西方国家借助科举制改造成的西方文官考试制度的成效后,也很快认识到科举“实我先民千年前一大发明”,并指出“此法之造于我国也大矣!人方拾吾之唾余以自夸耀,我乃惩末流之弊,因噎以废食,其不智抑甚矣!吾故悍然曰:复科举便!”此洵为确论。当然,秉持历史进化论和洞悉科举之弊的梁启超此处呼吁“复科举”,当指恢复科举通过严格考试以客观公正录取人才的基本原则和规则,而非原样恢复已被废除的科举制。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研究专项“中华文明起源与历史文化研究专题·科举制度的历史意义与当代价值”(20@WTC019)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教授、中国明史学会副会长)

责任编辑: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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