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罗佩的“译”事“琴”缘
2020年09月16日 09:0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9月16日总第2012期 作者:陈榕烽 肖怡洋

  荷兰外交官、汉学家高罗佩(Robert Hans Van Gulik,1910—1967)热衷中国传统文化,其著作、译作涉及中国古代音乐、书法、美术、侦探文学等方面。高罗佩的成就大多与翻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据其好友陈之迈所撰传记,高罗佩认为翻译是一种精读方法。细读其著作,不难发现研译结合是一大特点,在琴学研究中尤为突出。本文将略陈高罗佩的中国“琴”缘及相关“译”事。

  荷兰“琴痴”研译中国古琴文化

  高罗佩热爱古琴文化。1936年,他首访中国,初识古琴,拜于琴家叶诗梦门下,从此便琴不离身。他对古琴的热爱并非图一时之新鲜,更不是“叶公好龙”。学琴之余,他研究古琴历史、文化以及哲学思想,发表相关论著《中国琴学之日本的传播》《琴铭之研究》等,翻译嵇康的《琴赋》,用英文撰写了全面系统介绍中国古琴文化的学术专著《琴道》。调任重庆期间,在抗战时期,他仍坚持参加古琴雅集,与中国名流切磋琴艺、唱和诗文、研习书法,是“天风琴社”唯一的西方面孔。古琴是中国古代文人的专属乐器,高罗佩崇尚琴士之盟,向往中国士大夫阶层“诗酒风流,琴棋书画”式的生活,并努力把自己修炼成了地道的“中国文人”“琴痴”。

  高罗佩擅抚琴,研琴道,切身感受中国文人生活,为其翻译、研究古琴文化创造了条件。研与译在其著作中有机融合,相得益彰。《琴道》一书交代了古琴音乐的特征、与文人的特殊关系,围绕《乐记》,讲述音乐与宇宙、自然,与政治、朝廷的关系,梳理了古往今来的琴学资料,分别从音乐学和哲学角度解释琴曲的含义,分析琴制、琴名、琴声和指法的象征意义以及琴与鹤、梅、松、剑等重要的中国传统元素的联系。在《琴道》中,作者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将多种琴学著述以及文学艺术文献中涉及古琴的资料精心译成英文,按照著作的论说体系重新编排,分析讨论,详加注释。既有对引译文字的真知灼见,也有翻译心得,可谓“夹叙夹译夹议”。该书出版至今,一直被认为是中国琴学研究的权威之作。高罗佩其他琴学著作中也多见研与译的交相辉映。

  高罗佩译介中国国乐的特点

  研译结合决定了高罗佩翻译行为必然更关注深层的文化差异,这与“深度翻译”(又作“厚语境化”)不谋而合。深入的研究需要科学思辨,因此科学态度贯穿其译事始终。

  1.深度翻译。高罗佩的《嵇康及其〈琴赋〉》一书无论从微观还是宏观角度看,都是深度翻译的典型案例。通过注释、评注、长篇序言等方法将文本置于丰富的文化语言环境中,使源语文化特征得以保留,促进目的语读者对他者文化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尊重,让被文字遮蔽的意义与译者意图相融合,这就是所谓的“深度翻译”。这是在承认并认识文化差异的基础上进行的异化翻译,旨在帮助译语文化读者树立文化差异的意识。只有直面文化差异,才有可能真正对他者文化产生敬意。

  在翻译“角羽俱起,宫徵相证”时,高罗佩既交代了“角羽”“宫徵”对应的律吕名称,又结合古琴形制以及西方弦乐器的定弦方法解释了古琴的定弦方法;在翻译“阳白雪”时,他将白雪直译为“White Snow”,后又考证了“阳春”“白雪”作为曲名的出处和含义;他将“发清角”意译为“Composition in E-sharp”,并在注释中指出“清角”的两种含义:一是指雅曲名,二是指五音中的角音升高半音,相当于西方音乐中的音名#E。西方乐曲多以调号命名,如“E小调协奏曲”(Concerto in E Minor)。仿照这个结构,“Composition in E-Sharp”恰好兼顾两者,与西方乐曲名称的特征不谋而合。译者通过脚注在东西方乐曲名称之间架设起桥梁,引起共鸣。

  就全书而言,高罗佩则是将整篇文章置于当时的历史文化语境和源语言文化语境之中,是宏观层面的深度描写。第一部分交代“竹林七贤”所处的魏晋动荡时代的历史背景。嵇康的生平以及其作为诗人、哲学家、音乐家的成就,是对嵇康的“深度描写”,将探索的视角扩展至嵇康生活的时代、交游的人群。没有这些信息,嵇康对西方读者来说,只是一个符号,至多是原文作者的名字而已。通过对原文作者的深度描写,高罗佩将译文读者带入了嵇康所处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看到群雄逐鹿中原,文人名士遁入山林,隐居避世,由此体会嵇康成文的心境,考察其处世哲学、不凡经历及高洁人品。他为译文读者展现了一个形象丰满的原文作者。第二部分对原文的版本、评注做了全面的文献研究,展示中国古代琴学研究的学术生态,从文学的角度讨论原文内容与风格,直陈自己翻译该文时面临的困难,这是对原文做整体的深度描写。

  2.科学的态度。基于对古琴的深入研究,高罗佩的译介一直建立在科学思辨的基础上。他将“琴”翻译成“lute”,引起了对“琴”的译名的讨论。德国乐器分类学家萨克斯、美籍华裔作曲家周文中等都认为,依形制,琴乃“zither”而非“lute”。萨克斯还建议改用“psaltery”,但高氏坚持认为在译介东方乐器时,译者应更注重文化身份,而非形制。西方人习惯上把“lute”一词与诗歌和高雅的志趣联系在一起,与中国的“琴士之盟”不谋而合。这一观点得到了瑞士琴学家、汉学家林西莉的理解与支持。无独有偶,他翻译“一应漆器无断纹而琴独有之者”时对原文观点存疑,便在注释中引译了晚清阮元《琴经》和明代漆器专著《髹饰录》的观点,描述自己观察实物的发现,指出以漆灰打底后再上油漆的漆器表面都会出现断纹,并非只有古琴如此,事关漆灰与油漆的收缩系数等物理专业问题,可交由技术专家解决。所谓“理越辩越明”,他的注释看似与原文作者进行跨时空商榷,实则旨在引起当代读者的关注,让西方读者更清楚地了解各种可能的译法及其文化内涵。无论是古琴的形制还是文化身份,都在这个过程中构建起来。

  综上,高罗佩的中国“琴”缘与其古琴“译”事相互成就,将中国古琴这一极具中国特色却又“曲高和寡”的小众文化带进西方受众的视野,也为当代中国传统音乐文化“走出去”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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