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本义的价值”观念及其结构层次
2024年06月11日 14:2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 作者:李景林

  摘要:中国哲学以人的存在实现为进路来建构其形上学系统,其所言价值,是一种“是”与“应当”本原一体意义上的价值,可称之为“本义的价值”。它包含三个层面的内涵:一是肯定事物自身的价值,二是人之自觉义的存在或价值实现,三是通过“成己以成物”的途径,达到与周围世界的一体相通,以实现物、我之本有的价值与意义。中国哲学在“天—人”而非“主—客”的架构中理解存在或价值的义涵,它关联于周围世界的原初方式,是情态性的感通,而非对象性的认知。此“天—人”架构中的心物或物我关系,以物之存在或价值的“自身性”为前提,表现出一种“自成”与“互成”的统一。中国哲学“本义的价值”观念,对于救治现代社会基于主体对客体单方面赋义而形成的价值观念和相对主义价值取向,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关键词:存在实现 价值 是与应当 天人 心物

  作者李景林,四川大学哲学系教授(成都610065)。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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