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信任资源建设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2020年12月09日 09:3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2月9日总第2065期 作者:马方来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把社会治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社会治理表现为一定的运行方式,离不开信任这一社会治理运行方式的重要机制,加强信任资源建设对于促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至关重要。

  信任资源之于社会治理的重要性

  信任是主体对客体品质或属性持有的信心或信赖的态度,信任在社会治理中表现的是主体间、主客体间的相互信赖关系。信任资源是指维系社会共同价值的一系列信念体系,其在机制层面深刻地影响着社会治理的效能。

  信任资源是社会治理效能的黏合剂。信任资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源泉,是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应对不确定性因素带来的社会风险与危机时起到黏合、稳固作用的重要元素,为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奠定了坚实的伦理价值基础。社会治理必须靠相应制度来保证,这些制度能否有效发挥作用,在某种意义上取决于制度相关者之间基于一定社会规范的相互信任关系。

  信任资源是社会治理效能的催化剂。信任能够增强社会治理相关者的共同体意识和社会治理组织的凝聚力。如我国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社区网格管理机制之所以迅速、有效实施,原因之一就是基层政府和民众的互信。社会治理效能受信息传递的影响,信息传递过程呈现着衰减趋势,基于信任产生的主体权威性、信息完整性会抑制这种信息衰减,从而为社会治理效能提升起到催化增速作用。

  信任资源是社会治理的节能剂,信任是社会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社会治理效能是多主体协同共治的产物,信任资源作为党政领导下社会治理多主体参与度提升的重要内生动因,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体系中起到良好的润滑作用。社会治理效能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来实现,制度是为了降低人们互动中的不确定性而存在,不确定性源于人类互动过程中个人对他人行为信息把握的不完全性。而信任弥补了这种不完全性,减小了这种不确定性,从而降低了社会治理运行成本。信任降低交易成本、沟通成本,增加了社会治理的实效性。信任资源通过提升组织内部成员的良性互动,促进信息及时传递,减少了监督成本、激励成本及信息收集成本,进而为社会治理起到节能作用。

  信任资源的时代特征

  新时代的信任资源具有理念新、制度新、关系新、技术新的时代特征。伴随现代社会人员流动性大和人际交往的日趋复杂,越来越多的人被卷入陌生人社会。信任资源建设立足本土,通过历史资源与现实资源结合、中国资源和外国资源结合、中国传统文化的法治基础上的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方式,以新理念迎合了新时代的发展趋势。制度是普遍的行动准则和基本的规范遵循,本质上增强了社会或组织的公信度和个人的可信度。近些年,中国十分重视信任资源建设的制度层面设计和推进。如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个人征信政策的陆续出台,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等。新制度为构建新时代信任资源和信任体系提供了根本性、全局性、持久性的资源。

  在此基础上,从党的十九大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社会治理在党的领导下,主体更加多元、关系更加复杂。除此之外,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我国由传统的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型;社会治理主客体关系由等级化向网络化演进;社会治理实践更注重通过平等的合作、对话、协商、沟通等方式,强调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而不是政府的管控。社会治理效能提升更加有赖于信任关系的多维矩阵、信任资源的培植再生。

  与此同时,以互联网、5G、大数据、云计算等为代表的信息化和智能化革命,也带来了信任资源建设的技术化革命。如公共空间视频监控的密度、质度不断提升,整合道路及城市公共空间视频监控资源的能力、效率不断提高。新技术的应用推动了信任资源建设的工具化水平,时间、空间正在无限地被缩小,诚信信息的采集、汇聚、分析、共享等更及时、更快捷。信任资源建设变得更全面、更精准、更科学。

  信任资源的建设路径

  伴随中国社会全面转型,我们必须做好应对信任危机的挑战。社会信任水平直接影响着社会治理的现代化程度,探索有效的信任资源建设路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最鲜明的特征,是国家信任的根本。党的领导为社会治理提供了重要组织保障,为信任资源生产提供了核心动力。民众对党的信任在于党永葆自我净化、自我革命、与时俱进的品质。

  二是深化责任和服务政府建设。政府在社会治理网络中居于主导的责任地位,构建职能优化、依法行政、公开透明、高效运行的政府治理体系,避免“政府信任危机”。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矫正“政府失灵”现象,既要充当好“舵手”,又要甘为“店小二”,实现由善政向善治转变,厚植政府信任资源。

  三是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和制度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法治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利剑,在信任资源建设中起着根本性、全局性作用。有效的制度供给在信任资源建设中起着长期性、稳定性作用,包括以新技术为依托的诚信制度建设将促进契约精神和信任文化的生成,实现“他律”向“自律”转变。

  四是增强社会治理主体间与主客体间的交流和交互。社会治理强调的是治理过程中的共同参与、协商共治与共建共享。这就要求充分发挥多元主体良性互动、多元主客沟通交流,构建党、政府、社会、公众等相关主体的权责关系、协调机制和常态化的参与、交流、回应机制。在此基础上,织就良好的党群、政群、政社、政商、社企等关系,打造坚如磐石的信任纽带与桥梁,形成社会治理的合力。

  五是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以人民为中心是社会治理的宗旨,为了人民、服务人民,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才能赢得人民的拥护和信任。在今年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过程中,党中央提出的“人民生命至上”的原则,各级政府的担当作为,充分赢得了广大民众的信任。换言之,只有始终把人民作为社会治理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信任资源才犹如活水源源不断。综上所述,加强信任资源建设是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的重要路径和必然要求,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建设与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黑龙江大学中俄学院)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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