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脱贫攻坚如何助力乡村振兴
2020年11月02日 09: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1月2日第2038期 作者:戴妍 陈佳薇

  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是前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也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为优先任务。打赢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推进的重要着力点。

  落实教育精准扶贫计划  培植乡村振兴人力资本

  扶贫开发工作走到今天,重在精准、贵在精准,成败系于精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的主旨演讲中指出:“中国在扶贫攻坚工作中采取的重要举措,就是实施精准扶贫方略,找到‘贫根’,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明确强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到脱真贫、真脱贫。教育扶贫是最有效、最直接的精准扶贫,能够有效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类别贫困人口的发展需求,对于激发贫困人口脱贫自觉、提升贫困人口脱贫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等具有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相关教育扶贫政策实施方案及文件,启动了一系列教育扶贫行动计划,如“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雨露计划等,具体涉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贫困生资助以及贫困地区师资建设等方面,逐渐实现了由普惠式教育扶贫向精准式教育扶贫的转变。当前,中国教育扶贫已进入攻坚克难的冲刺期,政府要继续贯彻“分类施策、重点部署、精准发力”的基本原则,在精准识别不同贫困地区和群体需求的基础上,落实教育精准扶贫行动计划,确保教育扶贫资源真正用在刀刃上。教育扶贫行动计划的精准落实是提升贫困人口可持续脱贫能力、推进贫困群体能力建设的关键,其扶贫成效在农村地区尤为显著。基于不同农村地区地域环境、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历史人文等因素的特点,因时、因地、因人施策,精准落实“一村一幼”计划、“控辍保学”计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职业教育帮扶农村劳动力转移计划、东西部高等学校对口支援计划等,这不仅有利于丰富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农村师资结构、改革农村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农村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而且能为乡村振兴培植人力资本。

  完善教育脱贫协作体系  提升乡村振兴组织效能

  脱贫攻坚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领域之间通力协作。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的减贫经验,以扶贫责任制为核心的贫困垂直治理结构和以大扶贫格局为核心的贫困水平治理结构是中国消除绝对贫困的基本经验,也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重要特征。其中,以扶贫责任制为核心的贫困垂直治理结构主要是指“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扶贫责任制;以大扶贫格局为核心的贫困水平治理结构则是指“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治理贫困和“行业扶贫—专项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

  教育扶贫在中国扶贫开发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是中国特色贫困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在政府的主导下,市场、学校、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等各尽其责、合作互补、共同参与。高质量打赢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要系统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教育扶贫的垂直协作体系和政府、企业、社区、学校共同参与教育扶贫的水平协作体系。一方面,为解决教育扶贫职能部门立场、目标和利益差异性问题,以协同收益共享和成本共担、构建利益和责任共同体的方式,提高省、市、县、乡、村五级教育扶贫职能部门的协同意愿和合作积极性,实行目标引领和信息共享下多渠道多种类教育扶贫资源的组合发力,为乡村治理模式的优化提供经验借鉴和组织框架;另一方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和社区参与—学校和贫困人口响应”的互动协同体系,聚集政府、市场、社会、学校、个体等多方力量打赢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为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联动协作体系凝聚组织力量和夯实组织基础,进而提升乡村振兴组织效能。

  推进教育脱贫评估工作  服务乡村振兴智库建设

  科学合理的精准扶贫评估机制及其运行,能为扶贫政策、计划及项目等调整和延续提供重要的反馈信息,确保扶贫开发工作的有序推进。当前,我国精准脱贫虽逐渐形成以建立分省交叉评估系统、App全数据采集系统、标准化统计分析系统、评估大数据平台系统和全员培训系统为特征的评估工作机制,但脱贫评估工作多是重点围绕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等三项内容而开展,教育脱贫大多被视为一个总的考量度,包含在以“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考核指标的脱贫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中,未能充分反映教育脱贫政策、计划及项目等实施效果。

  为保障教育脱贫真正“落地生根”,提高教育脱贫的精准性、有效性和持续性,需要推进教育脱贫评估工作,通过加强教育脱贫监督考核体系建设、创新教育脱贫第三方评估机制、优化教育脱贫评估工具与方式等为教育脱贫攻坚提供真实数据和反馈信息。首先,加强教育脱贫监督考核体系建设,设立教育脱贫监督考核部门,建立健全动态跟进式教育脱贫观察监管机制以及责任追究机制,引导和鼓励乡村振兴背景下教育脱贫评估工作的有序推进。其次,创新教育脱贫第三方评估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脱贫评估工作,加强教育脱贫评估队伍建设,重视后期回访和跟踪调查,探索并构建教育脱贫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深入评估和分析教育脱贫实效,为乡村振兴战略调整与升级提供现实依据。最后,优化教育脱贫评估工具与方式,统筹推进教育脱贫评估大数据云平台建设,科学、及时、有效地为乡村振兴提供参考数据和政策建议,切实服务于乡村振兴的智库建设。

  构建教育脱贫长效机制  强化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为提升脱贫效率和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贫困人口再返贫,构建脱贫长效机制势在必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教育扶贫是最具有持续效力、最根本的扶贫方式,在脱贫实践中发挥着战略性、奠基性、引领性和延续性作用。教育脱贫长效机制是按照教育脱贫工作正常运转的程序和基本机理,建立起维持并保障教育脱贫工作持续、稳定和高效推进的制度体系,能为不同教育脱贫环节及其行动提供相应的制度引导和约束。

  构建教育脱贫长效机制,需要通过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制度创新和机制设计,构建教育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机制、教育扶贫资源的多元筹集机制和高效传送机制、教育扶贫主客体的协同联动机制、教育扶贫项目的精准实施和监督考核机制等,从而将优质的教育扶贫资源通过合理的教育扶贫方式、合法的教育扶贫主体,精准、有效、持续地传送至教育扶贫对象。这些机制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城乡良性互动和有机融合为导向,以农村基层治理为依托,以增强教育扶贫对象获得感和能力素质为目标,且均在法治框架内规范、有序地运转,彼此之间相互联动、互为支撑。因此,教育脱贫长效机制的构建既有效促进教育扶贫要素的重新组合,又调整和优化教育扶贫主客体之间的关系,能够确保教育脱贫事业的可持续和稳步推进,避免教育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过程中的“断档”效应,为乡村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总之,教育扶贫既是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优先任务和核心举措,也是帮助贫困地区增强造血功能的民生工程。通过落实教育精准扶贫计划、完善教育脱贫协作体系、推进教育脱贫评估工作和构建教育脱贫长效机制等,高质量打赢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以培植乡村振兴人力资本、提升乡村振兴组织效能、服务乡村振兴智库建设、强化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多措并举助力乡村振兴。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西北民族地区教育扶贫效果综合评估及长效机制研究”(20YJA880007)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民族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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