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建设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2020年06月10日 08:4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6月10日总第1944期 作者:姜亦炜

  家庭建设既是家事,也是国事,关系个人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与国家繁荣发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报告指出,应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可以说,这是国家层面对于家庭建设、对于社会治理功能的肯定,也是对现阶段家庭功能弱化、家教工作缺位、家风文化断层等问题的回应。

  家庭功能的变迁似乎预示着“家”的社会治理功能方面萎缩的状态,但如果跨越西方个体本位的价值体系以及“公”“私”领域机械式的区隔,我们可以看到现代化转型中家所具有的独特作用。家天下的政治模式已不适合现代社会,但是亲亲的生存论经验依然有旺盛的生命力;权力的主从关系可能已与现代价值背离,但是家结构中的非对称关系,依然是培养各种德性之爱的重要基础。可以说“家”的建设是对于个人主义、教化缺失等状况的一种超越。

  家庭建设,培育现代责任意识。我们习惯认为家庭中的各类角色处于某种“关系”,这是权力主从与庇护关系的缘起,但是这种关系背后还有另一个维度——责任。家庭中的角色处在关系中,并在关系中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家庭就是所有这种角色与责任的最初起源,一个健康的家庭是培育现代“个体”的暖房。黑格尔曾说,个体是不自足的、不完整的,因此“我”需要在“他人”身上重新找到自己,也就是获得他人对自己的情感认同。通过一种共同体的生活,就能使个体学会在适当范围内关心公共事务,获得责任意识与参与意识;学会使自己适应共同体目标,学会妥协与合作,建立以公共利益为重的行为准则。而家庭正是某种形式的最小共同体——一个自然联合的共同体。一个基于互相尊重关系基础上的家庭建设,可以有力制约由于家庭结构变迁所导致的极端个人主义与道德责任缺失。

  家教建设,贯通个体与社会的桥梁。虽然现代社会存在巨大的流动与竞争压力,使得家庭的教育功能逐渐外化,有被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削弱与替代的风险,但是家庭教育在人格塑造、情感培育方面的优势是无法替代的。家庭教育融入日常生活,能够随时随地开展教育,实现家庭成员在价值观、生活技艺和情感方面的积累,并对家庭成员接受的外部信息发挥重要的过滤作用。良好的家教建设可以成为贯通个体与社会、国家之间的桥梁,家庭的品格可以反馈于社会:家庭责任意识的建立在政治—道德建设上发挥作用;爱国情感与家庭情感联系;政治德性与恪守家礼联系;认同国家与家庭中的同一性汇聚。

  家风建设,重塑教化空间载体。虽然村落、祠堂距我们越来越远,但家的精神意涵并未随时代消逝。家风是人们在世代繁衍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较为稳定的家族风尚、家庭风气,家训则是家风的语言载体和表现形式。家风家训是由家的共同体所共享的一些记忆积淀、凝练而成,虽然字数不多,却是凝聚共同体的重要载体。正如有位学者强调的,家风家训是最根本的传统,所以后代必作为不可弃的遗产接受下来,以求家族共同体的生存和绵延。经过现代话语重新凝练的家风家训,正是现代社会可以重新塑造的教化载体,而其所具有的弥散性,不单只是涵养了家本身,更可以推动民风社风构建。

  家庭功能的变迁,看似削弱了家的重要性,但实质上却给“由家而治”的现代化转型提供了空间,更凸显了家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家的治理功能,我们不应该排斥,而应主动推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应该建立一套由妇联牵头,民政、宣传、司法、教育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协同治理体系。在这套体系中,妇联起关键作用,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妇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体的桥梁与纽带,理应承担起这样的责任,着力打造家庭的幸福安康工程。民政系统应通过定向奖励与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积极探索志愿服务与社会组织参与工作,通过成立家中心、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等形式拓展服务家庭建设的阵地。宣传系统主要负责家风家训文化建设,应将家风家训建设与农村、社区文化礼堂,乡贤乡风馆、道德文明馆建设等结合起来,通过家风家训上墙、文明家庭上榜,提升德化教育的空间。司法系统应积极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家风家训的熏染,让他们重新回到共同体的生活轨迹。教育系统应努力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结合起来,如果学校教育的关键词是科学与理性,那么家庭教育的关键词就是情感与人格。智力发展与人格健全需要家庭与学校两套教育系统的协同而不能偏废。

  另一方面是建构符合实际的家庭友好型政策体系。之所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能有效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是因为家庭作为最小单位的共同体起到了稳定器、减压阀的作用,它可以化解风险与不确定性,而要发挥这样的作用需要法律政策的扶持、引导与保障。之前的一些政策法规由于不健全,如一些房产政策引发了假离婚事件的增加,影响了家庭的稳定性。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对家庭的养老、子女教育支出等予以一定数额的免税,则体现了对家庭核心价值的尊重。我国政府应基于现实考虑设立更多的关切家庭利益、促进家庭发展,特别是生育、安全、照料、教育、养老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本文系南京大学2019年度博士创新创意研究计划(CXCY19-17)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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