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施策确保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
2020年06月09日 09:2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6月9日第1943期 作者:肖潇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为胜利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牢牢把握经济发展的主动权,坚持适时、适度、协同、精准的施策方针,推进中国经济行稳致远,既保持了战略定力,又彰显了制度自信。

  适时施策,就是要第一时间捕捉经济形势的动态变化,把握好政策的出台时机,引导市场主体根据政策风向及时调整决策行为,使其产生合理预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党中央适时施策,对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不间断科学研判,及时保障不同市场主体的基本利益,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系统性的宏观政策,并尽力将疫情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今年2月3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指出:“要密切监测经济运行状况,聚焦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围绕做好‘六稳’工作,做好应对各种复杂困难局面的准备。”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居民出行受限,市场需求萎缩,经济活动暂时停摆的负面效应开始出现。在这一阶段,党中央及时调整工作,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成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推动各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建立了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运行秩序,并通过各项宏观政策进行调节,对冲疫情带来的消极影响。

  适度施策,就是要在当前经济发展状况和经济政策取向的基础上,把握好政策出台的覆盖面和作用力,确保市场主体作出合理反应,达成“恰到好处”的效果。我国以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形成的宏观经济政策组合已经延续了10年之久,这样的政策组合是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特征和长远目标选取的,展现了中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疫情不会动摇中国长期稳定发展的坚实基础”,“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疫情的冲击是短期的、总体上是可控的”。因此,长期形成的政策取向不能轻易改变,但是力度应当因势做出调整。2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出要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更好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要。要继续研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措施,缓解企业经营困难。要保持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为相关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优惠金融服务。此后,党中央先后数次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在财政政策上开始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在货币政策上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并不断加大对受助企业的支持力度。

  协同施策,就是围绕某个特定的经济目标,各相关领域多管齐下,步调一致,把握好平衡,打出“组合拳”,使其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产生积极的联动效应。我国经济运行严密有序,进行重大决策时必须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好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和不同群体的利益,尽可能在更广的范围内调动更多积极因素,以配套方案对突出问题系统性地加以解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方面,各地区各行业在复工复产的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在行政审批、交通运输、产品推广等各个环节努力实现上下游对接、产销对接,使人流、物流、信息流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另一方面,经济活动的暂时停摆不仅危及企业生存,也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劳动者的利益损失。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不仅要为企业减负松绑,还应当关注并改善劳动者的就业和收入状况,使二者团结一心,共渡难关。中央在制定援企方案时,既通过减税降费、免息续贷等强力措施为企业打“强心剂”,又通过社保费阶段性减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补贴等柔性措施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劳动关系。同时,政府还大力支持劳动者多渠道灵活就业,倡导居家办公,并鼓励劳企双方通过互联网渠道实现供需对接。在全球经济衰退风险不断加剧之时,为了稳住中国经济基本盘,我国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基础上,还提出了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的“六保”举措,使经济运行各个领域的底线连为一体,协同建立全局性的坚强保障。

  精准施策,就是要建立在对真实情况深入细致了解的基础上,锁定经济发展中的具体问题,找出关键症结,实现量体裁衣、对症下药,在增强针对性的同时,还要体现差异性,避免“一刀切”和“大水漫灌”产生矫枉过正的效果。新冠肺炎疫情给不同地域、行业、企业和群体带来的影响是不尽相同的。首先,疫情对湖北等少数地区影响尤为严重,对其他地区影响相对较轻。为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党中央做出了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的科学安排:低风险地区应尽快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中风险地区要依据防控形势有序复工复产,高风险地区要继续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区的风险等级应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实行动态调整。此外,抗击疫情和维持经济社会运转又需要一些重点、关键行业发挥中坚作用,如必须保证医疗卫生行业以及生活物资生产行业优先复工复产。其次,疫情带来的生产停滞,对具有一定抗风险能力的大企业而言是能够应付的,而对广大中小微企业来讲则是直接危及生存。面对不同企业存在的困难,政府在帮扶措施上需要做到因企而异,着力打通“堵点”,续接“断点”,让政策始终跑在受困企业前面。再次,针对特殊时期融资难的问题,中央提出要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金融政策的牵引带动作用,疏通传导机制,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金融服务。例如,央行的两次定向降准集中照顾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基层中小银行,有利于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贷款实际利率进一步降低。最后,疫情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群体正常的生产生活带来更大的挑战,中央在制定各项民生政策时,更加注重强化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例如,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导致临时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及时纳入低保,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等。

  贯彻好适时、适度、协同、精准的施策方针,需要我们在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指引下,认真总结近年来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重大外部风险应对中的经验,下功夫把工作做好做细做实。第一,应当继续健全国内外经济形势分析和预判的常态化机制,更加充分而全面地认识我国经济发展大局中的不确定因素,未雨绸缪。严密防范“黑天鹅”与“灰犀牛”事件,确保及时消除经济运行中的各种隐患。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第二,在应对危机的政策取向上,既要保持长期的战略定力,也要在短期更加充分地彰显灵活适度的一面。要备好备足政策工具箱,根据形势进行有效整合,拓展施策空间,增加施策弹性,做到有条不紊,游刃有余。第三,在大数据、云计算和高速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背景下,我国的经济治理在技术手段上要不失时机地完成升级换代。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发展,这从根本上要求我们必须变革传统的治理手段,搭建起多层次、宽领域的数字平台,对经济运行指标进行完善的数据分析和智能化建模,为政府部门提供更为科学的运行监测和决策支持。第四,在执行层面,我们要进一步发挥基层、社区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调动更多资源,实现经济治理参与力量的不断壮大。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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