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的整体思路
2020年07月09日 09:0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7月9日第1963期 作者:李晨阳

  东盟是我国周边外交的一大优先方向,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重点区域。2013年10月3日,习近平主席在印度尼西亚国会演讲时提出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倡议,为中国—东盟关系的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具备坚实的基础,彼此是休戚相关、命运与共的伙伴。在我国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进程中,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最有可能率先取得突破。同时,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为推动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持续取得成效,中国和东盟应坚持一项原则、抓好两个统筹、夯实三大支柱。

  坚持一项原则

  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应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符合中国和东盟的共同利益,是双方共同的事业和追求。

  首先,对话协商、达成共识是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必要前提。通过平等对话和协商,进一步促进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与东盟共同体的对接,凝聚更多共识,共同绘就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的美好蓝图。根据全球格局和地区形势的变化以及双方合作的发展,不断丰富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内涵,拓展合作的外延。其次,共同参与、合作共建是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必由之路。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不是任何一方的独奏曲,而是中国和东盟合力弹奏的交响曲。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素,需要双方准确把握命运共同体建设面临的机遇,携手克服建设过程中的分歧和困难,共同维护阶段性成果,不断推动命运共同体建设持续向前。此外,共享成果、互利共赢是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的既定目标。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是双边合作持续深化的硕果,理应由双方及其人民共同分享。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要为双边人民带来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福祉,使中国和东盟及其人民更好地从中受益。

  抓好两个统筹

  首先,统筹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主席基于对世界大势的准确把握,为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和全球治理模式而贡献的“中国方案”,是新时期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生动实践。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进程中提出时间最早、最有可能实现突破的典范,也是能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理论创新、经验借鉴和政策示范的试验田。要始终将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融入到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之中,注重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积累具有普适性的有益经验和成功案例,进而为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以及维护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作出贡献。

  其次,统筹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与中国和东盟成员国双边命运共同体建设。东盟是一个政治制度、语言、文化、民族和宗教都非常多样化的区域性组织。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必须要考虑到东盟的多样性、其成员国之间的差异性以及长期以来“东盟方式”的独特作用。在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框架之下,2017年以来,我国还先后提出与柬埔寨、老挝和缅甸构建双边命运共同体。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以及中国和东盟成员国间的双边命运共同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我们应加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与中国和东盟成员国间的双边命运共同体建设之间的协调,以双边命运共同体建设为切入点和先行抓手,带动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整体发展;以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为依托,夯实双边命运共同体建设成果,使两者形成良性互动和正向循环。

  夯实三大支柱

  第一,进一步增强政治互信和安全合作。高水平政治互信和紧密的安全合作是中国—东盟关系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石。中国和东盟应不断增进彼此的包容理解和战略互信,在双方重大关切问题上相互支持;积极倡导综合安全、共同安全、合作安全的新理念,排除域外势力干扰,共同维护本地区和平稳定;加快《南海行为准则》的谈判,通过准则妥善管控分歧,维护南海局势趋稳向好势头;持续加强非传统安全合作,以公共卫生安全合作为突破口,建立更加有效的非传统安全治理体系,彰显中国—东盟共同的责任担当。在《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指导下,不断增强政治互信,深化安全合作,建设更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第二,进一步深化经济合作。中国和东盟的合作历程是“融则互利、合则共赢”的生动诠释。2019年10月,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对所有协定成员全面生效。2019年东盟成为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2020年第一季度,东盟已跃升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应充分发挥中国—东盟博览会、商务与投资峰会等既有平台的作用,进一步释放中国—东盟自贸区红利,实现双方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深度融合;加快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澜湄经济带、中老经济走廊、中缅经济走廊等建设,以次区域经济合作促进中国和东盟的联动发展;加快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达成,共同推动基于规则的多边自由贸易体系,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注入新的力量。

  第三,进一步密切人文交流。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在尊重本地区文化和社会价值多样性的基础上,推动不同文明的交流互鉴,让世代友好薪火相传,让命运共同体意识更加深入民心。通过促进青年、智库、媒体、社会团体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友好交流与合作,培育和激发双方人民的命运共同体意识,强化双方人民的命运共同体行动自觉,提升双方人民对建设命运共同体的认可度、支持度、参与度和获得感。

  (作者系云南大学副校长、云南大学周边外交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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